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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政府教育督导室关于印发2009年教育工作综合督导实施方案的通知

  (二)基本方法
  2009年教育工作综合督导继续采用“验证法”,为促进自评实事求是,保证督导结果的真实性,继续运用自评可信度对自评计分虚涨进行处理,对各市自评计分虚涨情况予以通报。
  四、注意事项
  (一)督导期间各督导分团不安排听取市、县政府汇报和反馈意见,根据需要请有关负责同志介绍情况。各市及被抽查单位(县、乡、校),原则上不安排领导陪同、陪餐,由联络员协助督导分团开展工作,提供有关情况、资料和车辆等服务。
  (二)要严格按程序、按督导标准要求自查自评和督导,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和不负责任现象。凡发现弄虚作假,或在督导过程中不提供真实档案材料,或采取推诿拖延等手段,干扰督导正常进行者,除对相关的B级指标自评可信度判为0外,如果情节严重,还要对相关单位和人员予以通报批评,并建议其主管部门给予处分。
  若因工作需要,调整抽查抽签办法时,督导开始之前,由督导团统一研究确定,由各督导分团到达各市时通知并作出调整。
  各督导分团到达具体时间及衔接事项,另行通知各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附件:1.2009年教育工作综合督导市、县、乡需提供的档案材料
  2.2009年教育工作综合督导确定重点抽查单位办法
  3.2009年教育工作综合督导各分团在市县主要活动安排

  附件1
2009年教育工作综合督导市县乡校
需提供的档案材料

  一、市的档案材料
  1. 市2008年度教育工作综合督导自评报告,自评汇总表,督导团成员每人1份(请在见面会上发给)。
  2. 所辖县2008年度教育工作综合督导自评报告、自评汇总表,提供各分团综合组至少1套。
  3.市、县政府及有关部门近几年来制定出台的与此次督导指标内容有关的其他文件、资料。
  4.市行政区划图。
  二、抽样县的档案材料
  1.县2008年度教育工作综合督导自评报告,自评汇总表,督导分团成员每人1份(请在督导分团到达后发给)。
  2.县政府及有关部门近几年来制定出台的与此次督导指标内容有关的文件、资料。
  3.县行政区划图。
  4.县直中小学名单(全部),其中评估指标B9校舍用房、B10实验教学仪器设备、B11现代教育技术设备达标的学校名单,单独分别列出;中等职业学校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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