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大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大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贯彻落实《劳动合同法》宣传培训工作方案的通知


  6、开展大规模咨询活动。宣传形式主要在主会场、市区主要街道向群众答疑、散发宣传资料等(办公室、法规处、劳动关系处、咨询中心)。

  7、会同市总工会、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劳动合同法》知识竞赛”活动。各区市县及中省市直单位组织选拔,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参加省举办的决赛(8-12月,劳动关系处、办公室、劳动争议仲裁院、咨询中心)。

  8、组织开展“《劳动合同法》宣传月活动”。各级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会同同级工会、企业代表组织,深入社区、工厂、人流集中的地方散发宣传材料和张贴画;在公共汽车、出租车悬挂宣传条幅、字幕等(12月,法规处、办公室、劳动关系处、劳动争议仲裁院、劳动保障监察支队、咨询中心)。

  9、开展《劳动合同法》大讨论。组织有关专家学者在新闻媒体发表有关《劳动合同法》的文章(8-12月,法规处、劳动关系处、办公室)。

  (三)大力开展教育培训工作

  在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第一期培训后,用三个月时间进行培训(预计举办20期共6000余人培训班)。

  1、对14个区市县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主管局长及从事劳动关系、劳动保障监察、劳动争议处理(仲裁院)处长、科长、院长进行培训(8月份,劳动学会)。

  2、会同国资委等部门对规模以上中省市直单位的主管厂长、经理、人力资源部长及相关工作人员进行培训(9月份,劳动学会)。

  3、会同各级劳动保障、工商联、个体协会等部门及组织,对各劳动力市场、劳务派遣公司有关人员进行培训(10月份,劳动学会)。

  4、会同市总工会、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等部门及组织,对企业负责人、工会干部、人力资源管理或劳动合同管理人员进行培训(11月,劳动学会)。

  (四)做好有关政策研究工作

  1、召开贯彻落实《劳动合同法》研讨会,研究讨论贯彻实施中的热点、难点问题,推动《劳动合同法》的实施(8-12月,劳动关系处、法制处)。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