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卫生局关于做好2010年元旦、春节期间医疗卫生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卫生局,上海申康医院发展中心、有关大学、中福会,各市级医疗卫生机构:
为切实做好2010年元旦、春节期间医疗卫生工作,根据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市卫生系统实际情况,现提出如下要求:
一、高度重视节日期间医疗卫生工作
元旦、春节是我国的传统佳节。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节日期间的医疗卫生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维稳安全、疾病防控、医疗救治等各项工作,确保群众度过一个安全、稳定、祥和的节日。
节日期间,各单位要严格实行党政领导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信息畅通。对值班人员要加强安全防火、通讯设施使用、紧急事件处置和应急措施启动等方面的教育和培训。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恪尽职守,对节日期间发生的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灾害事故、重大疫情以及不稳定因素等要沉着应对,及时上报,认真处理,严禁迟报、漏报和隐瞒不报。
二、坚决落实安全生产工作
各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市委、市政府关于认真做好节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指示精神,认真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治安保卫、交通安全及保密宣传教育,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增强安全用火用电常识和自防自救能力,努力减少致灾因素。根据本单位的实际,以“防生产安全事故、防火、防爆、防盗”为主要内容,开展全面、深入、彻底的安全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整改到位,消除安全隐患,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各单位要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加强单位执勤和内部巡查,严防不法人员、车辆和物品的进入。各医疗卫生单位还要进一步加强对重点部门、要害部位以及医用放射源、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和危险化学品的管理,努力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安全、舒适、和谐的医疗卫生服务环境。
三、认真排查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
各单位要认真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注重从源头上化解矛盾纠纷,妥善处理单位内部矛盾,及时化解和消除各种不稳定因素。对排查出的信访矛盾,要认真研究,对有化解空间或生活有困难的,要协调相关部门和单位及时化解和帮困;对暂时没有化解空间的,要做好思想疏导和稳定工作;对于无理取闹、寻衅滋事的,要协调当地公安部门予以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