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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吴忠市区乡镇财政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改革的总体要求是:

  1、坚持开拓创新。在创新乡镇财政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上有所突破,在实践中不断改进工作。

  2、坚持统筹兼顾。制定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强的改革办法和措施,做到既加强对乡镇财政收支监督管理,又保证乡镇各项工作的正常运转。

  3、坚持调动各方积极性。采取切实可行的激励机制,制定合理管理体制,充分调动好、发挥好市区财政、乡镇领导干部多方面积极性,增加干劲。

  4、坚持服务为先。按照提高执政能力、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坚持以人为本,创造条件,服务基层。

  三、改革的主要内容

  改革的主要内容是转变乡镇财政职能,完善县乡财政管理体制,加强乡镇财政事务管理,化解和控制乡镇债务问题。

  (一)转变乡镇财政职能

  随着农村综合改革的日益深入,乡镇政府职能逐步转变,乡镇与县市的事权不断明晰,作为最基层的乡镇财政预算管理、组织收入等职能逐渐弱化。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要求公共财政延伸到广大的农村,乡镇财政要随着乡镇政府加强农村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职能转变而加强。

  转变乡镇财政职能,做到“一围绕、二完善、三转变、四强化”。即:围绕为经济发展服务、为农民服务开展工作;完善乡镇财政基本保障职能和公共服务职能;由收入征管型向服务型转变,由资金分配型向分配、监管并重型转变,由“粗放管理”向“规范管理”转变;强化乡镇财政统管乡镇政府性资金职能,强化涉农财税政策落实机制,强化政府涉农项目资金管理,强化各项财政改革。

  1、全面落实农村公共财政制度。中央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加快建立覆盖农村的公共财政制度,中央财政落实新增教育、卫生、文化等事业经费主要用于农村的规定,切实加大公共财政对农村社会事业的投入。农村基层政府财政的职能是提供适合本辖区范围生产和农民需求的公共产品和服务,保障农村基层政府有稳定的财政收入来源。中央不断加大对基层的投入力度,缓解县乡财政困难,乡镇财政是最基层的财政办事机构,肩负落实农村公共财政制度的重责。

  2、确保农村税费改革后村级组织的正常运转、农民负担不反弹。保证农村基层政权的正常运转,是中央推行农村税费改革,在农村实现“三个确保”(确保农民负担不反弹,确保农村义务教育的必要投入,确保乡镇政权和基层组织的正常运转)的重要内容之一。市区村级组织正常运行经费长期缺乏保障,导致一些村级组织负债加重,难以真正发挥村级组织的作用。市区每年村级转移支付资金275万元,村均不足2.8万元,经费严重困难。随着村级转移支付资金的增加,乡镇财政要严格按规定使用资金,确保村级组织的正常运转。明确筹资筹劳范围和上限控制标准,切实遏制农村“三乱”现象的发生,防止农民负担反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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