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条 住房建设用地布局
根据近期城市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和城市近期建设规划确定的城市发展重点和方向,结合“十一五”期间建设用地需求,按照“拉开建设,优化布局,新区先行,带动老区”的思路,坚持新区建设为主,旧城改造为辅的原则,贯彻实施西移的空间发展策略,引导城市的发展方向。
规划期内,在强调土地节约、集约、高效利用的前提下,重点保证中小户型、中低价位普通商品住房和社会保障型住房的用地供应;坚持区域住房发展合理布局,进一步促进和引导房地产市场按照城市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方向发展。近期城市建设用地供应控制在1000-1200公顷,其中新增城市建设用地800-1000公顷。居住用地安排300-350公顷。
第十七条 住房用地供应结构控制
1、社会保障型住房用地
社会保障型住房用地包括经济适用住房用地、廉租住房用地和拆迁安置住房用地。
用地供应指导思想与原则:由政府主导与商品住房开发相结合进行经济适用住房、廉租住房和拆迁安置住房的建设。合理调控经济适用住房项目用地供应量,严格控制危房改造和经济适用住房项目开发建设的准入标准和相关政策,由此对房地产市场起到调控作用,避免冲击正常的房地产市场。
用地供应总量及方向:近期供应社会保障型住房用地总量 控制在50-80公顷,主要建设西一环安置区及星河锦城、永昌城市花园、金塔花苑、花寺嘉苑等项目的社会保障型住房。
2、商品住房用地
用地供应指导思想与原则:根据市场情况和城市规划要求,控制新增商品住房用地供应总量,优先保证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含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的土地供应,其年度供应量不得低于居住用地供应总量的70%。结合政府用地储备,增加居住类配套设施用地的供应,采取适当规模的开发。旧城应以部分工业等用地置换为主,成片改造为辅。新建商品住房开发区应以市政基础设施、配套服务设施引导为基础成片开发。
用地供应总量及方向:近期供应商品住房用地总量控制在350-400公顷。主要发展永昌城市花园、明珠苑二期、星河锦城二期、金塔花苑、花寺嘉苑等居住小区,加强居住小区配套设施建设。
第五章 2006-2007年住房建设实施计划
第十八条 2006年住房建设实施计划
2006年市区计划新开工建设住房面积55万平方米,其中商品住房34.9平方米。经济适用住房20万平方米,套型面积以60-80平方米为主导户型。主要安排在永昌城市花园100000平方米,1300套;华港佳苑18700平方米,214套;普通商品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占新建住房面积的92%。明珠苑二期16000平方米,300套;复兴家园6700平方米,85套;东方花园12000平方米,95套。安排解决20户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
第十九条 2007年住房建设实施计划
2007年市区新建住房面积75万平方米,其中商品住房面积控制在65万平方米。经济适用住房10万平方米,安排在永昌城市花园、花寺嘉苑、西一环安置区和金塔花苑等区域。解决20户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
第六章 住房建设政策与策略
第二十条 土地供应与管理的政策与策略
1、继续加大住房建设用地的储备和供应,按照全市住房发展规划目标,适度增加住房用地供应规模,尤其是要优先保证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和社会保障型住房建设,其年度供应量不得低于居住用地供应总量的70%。
适当提高住房建设开发强度。依据节约利用土地的原则,在符合规划控制原则和相关规范要求的前提下,适当提高住房建设的容积率水平。继续停止别墅类房地产开发项目土地供应,严格限制低密度、大套型住房土地供应。
2、加强住房开发建设管理,调整住房供应结构。建立并完善在限套型、限房价基础上的竞地价、竞房价的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开发建设模式,积极推进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招标出让。
3、加大闲置土地的清理力度,积极盘活存量土地。根据造成土地闲置的不同原因,采取延长开发建设时间、改变土地用途、进行土地置换、政府招标拍卖、依法收回并纳入土地储备等各种办法,对闲置土地予以盘活。
第二十一条 加强住房开发建设管理,调整住房供应结构
1、加强普通商品住房建设,建立并完善在限套型、限房价基础上竞地价、竞房价的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开发建设模式,积极推进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招标出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