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住房建设目标及计划
第九条 社会经济发展目标
坚持“工业强市”战略,以优势资源为依托,培育和壮大支柱产业,以新型工业化拉动城镇化,实现全市经济社会的跨越式发展。“十一五”期间,经济增长率保持年均增长12%,到2010年,地区生产总值达到180亿元,人均GDP达到1720美元。地方财政收入达到10亿元,年均增长12.5%。大力推进新型工业化,二、三产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的87.5%,市域城镇人口达到61万人,城镇化取得显著进展,城镇化率达到47%左右。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累计达到600亿元,年均增长21%。人民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全面提高。到2010年,全市人口控制在131万人以内,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千分之十二以内。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突破10000元,年均增长7%;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3690元,年均增长5%。加快新区建设,积极稳妥地推进老城区改造。城市功能日益完善,城市人居环境进一步改善。具有“塞上江南”和回乡风情特色的新型滨河生态城市初步建成。
第十条 住房建设总体目标
建立和完善以商品住房为主体,社会保障性住房供应为补充的多层次住房供应体制。合理引导商品住房开发方向与规模,满足住房梯级消费需求,从整体上改善城市居民生活居住环境。按照建设具有“塞上江南”和浓郁回族风情特色的新型滨河生态城市的目标,统一规划、综合配套、同步建设,完善居住小区基础设施服务体系,提升居住小区综合环境质量。
到2010年底,市区住房建筑总面积达到735万平方米,居民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从25.92平方米增加到30平方米。基本实现城镇人口户均拥有或租有一套住房。
第十一条 住房建设结构控制
根据市场情况和城市规划要求,控制新增商品住房用地供应总量,优先保证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含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的土地供应,其年度供应量不得低于居住用地供应总量的70%。从2006年6月1日起,凡新审批、新开工的商品住房建设,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住房(含经济适用住房)面积所占比重,必须达到开发建设总面积的70%以上。
规划期内,社会保障型经济适用住房套型建筑面积标准控制在80平方米左右;政府调控的中小户型、中低价位普通商品住房套型建筑面积标准控制在90平方米;政府组织建设的廉租住房套型面积控制在65平方米左右。
第十二条 社会保障型住房建设目标
以政府主导与开发企业开发相结合进行经济适用住房、拆迁安置住房、廉租住房的建设。通过建设低成本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解决城市中低收入家庭、低保家庭以及因城市发展被拆迁家庭的住房问题。并通过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带动城市新区建设和旧城改造。
规划期内,建设经济适用住房60万平方米。将市区所有符合条件的城市最低收入家庭纳入廉租住房保障范围。
第十三条 政府调控的中小户型、中低价位普通商品住房建设目标
政府通过限户型、限房价、限销售对象等措施,对商品住房市场进行宏观调控,满足市场对此类住房的需求。该类住房的套型建筑面积全部控制在90平方米以内。
规划期内,建设中小户型、中低价位普通商品住房210万平方米,其中含城中村改造新增商品住房。
第十四条 其它商品住房建设目标
以市场机制为主导,坚持依法行政,进一步规范商品住房市场秩序,满足中等收入以上家庭的住房需求。规划建设其它商品住房30万平方米。
第四章 住房建设用地规划
第十五条 住房建设用地供应
1、近年来建设用地供应分析
建设用地供应是指在市规划管理部门办理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土地,包括两类用地:一是新增城市建设用地,即将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二是城市建设用地二次开发的土地。根据市规划管理部门核发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数据统计,2001到2005年间,城市建成区内土地供应总量约1263公顷,其中居住用地420公顷,占土地供应总量的33.3%。从土地供应空间分布看,供应土地主要分布于城市北部、西部区域。
2、建设用地需求分析
根据吴忠市“十一五”规划重大建设项目和市直各部门申报的2006-2010年建设项目用地统计分析,所有申报建设项目近期总用地需求达2547公顷(主要为新增建设用地)。申报建设项目主要集中在城市新区和金积北部。从用地性质构成看,主要集中在居住、工业、绿化和公共设施。其中需求最高的是居住用地,面积约550公顷。根据《吴忠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2-2020),今后5年市区新增建设用地指标为600公顷,其中居住用地占30%,约180公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