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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元旦春节期间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

西安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元旦春节期间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
(市食安委办发〔2009〕20号)


市食品安全委员会相关成员单位、各区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10年元旦、春节即将来临,正值食品销售旺季和食品安全敏感期,为有效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防止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发生,保证全市人民度过一个欢乐、祥和、安全的元旦及春节,现就做好我市食品安全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强化责任意识

  各相关职能部门、各区县要充分认识做好双节期间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要意义。在食品安全专项整顿工作的基础上,结合工作实际,加强组织领导,集中执法力量,加大监管力度。要按照“政府负总责、各职能部门分工负责”的原则,加强协作,齐抓共管,严格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制和部门领导负责制,把各项工作落在实处。尤其是现阶段,我市各区县政府机构改革正在实施过程中,各级各部门一定要在平稳交接食品安全监管职能的同时,按照职能分工做好各项食品安全工作,对因责任未落实造成事故的要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二、周密部署,做好具体监管工作

  各级各部门要围绕全市食品安全整顿工作提出的7个方面的主要任务开展双节期间食品市场检查。加大对旅游景点、宾馆、酒店、餐馆、小饮食摊点、学校周边、农贸市场和农村、城乡结合部食品市场的监督管理。重点开展粮、油、蔬菜、鸡蛋、乳制品、肉制品、豆制品、水产品、饮料、酒、儿童食品、保健食品、糕点等节日消费较多的热点食品的检查。要把节日期间容易出现的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等违法犯罪活动作为打击和整治的重点工作,对情节严重的违法生产经营者要吊销其有关证照,对涉嫌犯罪的,要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三、协调配合,形成监管合力

  食品安全工作涉及多个监管部门,需要各方面协同配合,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各级各部门在各司其职的同时,要密切协作,加强联合执法,形成统一、和谐、权威、高效的食品安全综合监管机制。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在“双节”期间将组织对各区县、各环节的整治情况进行督查。

  四、严格落实节日期间的值班制度,确保信息畅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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