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朔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朔州市开展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1.各级、各部门要根据全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动员大会、全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部署和市政府有关通知要求,结合为期一年的专项整治第一二阶段工作进展情况,进一步细化本县区、本行业(领域)“三项行动”工作方案。 
  2.各级、各部门按照本方案要求,在全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第一二阶段各企业自查、县区政府排查登记三类生产经营单位并进行整治的基础上,制定本地区、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实施方案,明确目标,落实责任,细化要求,强化措施。
  3.各级、各部门、各企业和单位要按照“三项行动”内容要求,抓好组织发动,提高思想认识,认真开展自查自纠,针对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制定整改计划,落实整改措施,严防事故发生。
  (二)加强督促检查,全面推进各项工作(6至9月)。
  1.各级、各部门要结合全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整体部署,把各行业(领域)牵头组织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联动检查与“三项行动”的督促检查紧密结合起来,同步协调,同步推进。
  2.针对煤矿、金属和非金属矿山、道路交通、化工、建筑施工、民爆物品、消防等重点行业(领域)存在的非法违法行为,落实各级、各部门的安全监管责任,落实联席会议制度和联合执法制度,组织有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3.进一步强化煤矿瓦斯治理和整顿关闭、尾矿库安全整治、化工企业规范生产运营、危险化学品安全运输、道路交通超员超载超速超限治理、人员密集场所火灾隐患治理、建筑施工防坍塌坠落安全管理等专项整治措施,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发生。
  4.落实汛期防洪、防透水、防坍塌、防泥石流、防雷电等措施,严密防范因暴雨、洪水等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
  5.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等宣传活动,进一步抓好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各项任务措施的宣传贯彻落实;加强岗前培训,推进职业安全教育,促进提高广大从业人员安全素质。
  6.各级、各部门要在二季度和9月份分别组织开展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市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组织一次综合督查,为国庆60周年创造安全稳定环境。
  (三)深化“三项行动”,巩固扩大成果(10至12月)。
  1.针对四季度工作的特点,进一步完善执法措施,提高执法效能,坚决查处和打击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生产,超员、超载、超速、超限运输等违法违规行为,以及非法生产、贮存、销售烟花爆竹、火工品等行为;认真落实防火、防爆、防尘、防静电、防寒、防冻裂泄漏,以及交通运输安全防范等各项措施,切实消除事故隐患。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