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实施城乡清洁工程
1大力整治城市大街小巷、城乡结合部摊位乱摆、车辆乱停、垃圾乱扔、广告乱贴、工地乱占等现象,做到经商归店、农贸归市、停车归位、垃圾归点、广告归栏、牌匾规范。对已规划的摊点要严格限定地域和时限,不得超地域、超时限经营。彻底取缔摊外摊、店外店、马路市场和游商小贩。(责任单位:市建设局、工商局)
加强现有停车场管理,确保正常使用。合理规范街道两侧自行车、摩托车停放,做到统一摆放、停存有序。新建小区要严格审批,按要求规划建设停车场(位)。(责任单位:市交警队、规划局)
在治理广告乱贴上,加大城区各墙体建筑、立杆、报刊厅、电话厅等设施上粘贴各种有碍市容宣传广告或进行乱涂乱写行为的查处力度,同时合理规划一批规范性的广告粘贴栏,并定期清洗维护。(责任单位:市工商局、市建设局)
在治理工地乱占上,严厉打击和查处临街未批先建、乱搭乱建等各类违法建设。对城区内建筑工地严格管理,建设防尘设施,严防扬尘污染,开展创建文明工地活动。(责任单位:市建设局、环保局)
2加强生活和建筑垃圾处理工作。加大主干街道和小街小巷清扫保洁力度,做到清扫不留死角,保洁不留盲区,清运不留痕迹。加大环卫设施设备投入力度,提高环卫作业机械化水平;建立资源回收系统,实行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和无害化处理。加快公厕建设改造步伐,水冲式公厕达到每平方公里3座。(责任单位:市建设局)
3加大污水处理力度。加快污水处理厂建设,完善城区排水管网,逐步建设雨污分流的排水系统。加大企业废水治理力度,使排放工业废水达到污水处理厂进厂水质要求。城区生活污水全部送入污水处理厂处理。严格执行国家《城市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出厂水质达到功能区要求。城市污水处理率达到80%以上。(责任单位:市建设局、环保局)
(七)提高城市现代化管理水平
1不断健全完善城市管理地方性规章。加强城市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政府办、市建设局)
2加强城市执法队伍的建设。加强对城市管理执法人员的培训,提高执法人员整体素质,制定完善管理和考核办法,规范城市管理执法行为,杜绝执法不力、不到位或野蛮执法、不文明执法现象。(责任单位:市建设局)
3积极推行“数字化城市”管理。开通“12319”城建服务热线,利用城市管理热线对城市规划实施、基础设施运行、市容环境卫生管理等进行动态监管,创新城市管理模式,提高城市管理的质量和效率。(责任单位:市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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