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朔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入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实施意见

  五、评议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实施
  (一)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必须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部门和行业各负其责、行评办组织协调、人大政协监督支持、人民群众广泛参与、新闻媒体密切配合、条块紧密结合和纠评建相互促进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二)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由市政府统一部署,市、县两级组织实施,实行上下联动、两级评议。各级行评办要在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加强对评议工作的组织、指导、监督检查,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意见,提出不同阶段的目标、任务和要求。
  (三)要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行风”、“抓机关必须抓基层”的工作责任制,充分发挥主管部门对行业的监管作用,市直各参评牵头部门要把全行业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列入“一把手”工程,坚持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要切实加大行业监管力度,指导和督促所属单位,特别是基层站所认真开展民主评议活动。
  (四)要逐步建立统一的评价体系。各级行评办都要建立评议代表数据库,每年随机抽取一定数量的评议代表进行问卷测评,测评考核办法由各级行评办统一制定,测评考核结果分“先进”、“合格”、“不合格”三个档次进行公布。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人民政府要加强对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领导,为评议工作提供必要的条件。市直各参评部门和行业要积极履行职责,加强对本系统评议工作的指导、督查。各级行评办和纠风办要加强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要充分发挥政风行风监督员和新闻媒体记者的监督作用,营造良好的评议氛围,推动评议工作深入开展。
  (二)注重实效,认真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政风行风评议要坚持纠、评、建相统一,结合各部门和行业的工作实际,抓住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及时发现和有效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对检查中发现的重点问题,要督促相关单位限期整改,并举一反三,堵塞漏洞,防止同类问题的发生;对群众提出的普遍性问题,要从政策措施上认真反思,推动制度创新和政策完善,以扎扎实实的工作成效取信于民。
  (三)加强调查研究,探索和建立政风行风评议工作的长效机制。各级各部门要按照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的要求,大胆探索,以改革的思路和创新的办法开展评议工作,逐步建立起科学合理的测评考核评价体系,不断提高民主评议工作的规范化水平。通过建立长效机制,使民主评议的内容更有针对性,使民主评议的过程更有实效性,使民主评议的方法更有科学性,使民主评议的结果更有公正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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