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推行政(事)务公开的情况。各服务窗口要有切实可行的办事依据、办事规则、办事纪律,有公开透明的办事要求、办事时限、办事程序,有认真负责的回告结果,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方便人民群众监督。
5依法履行职责的情况。各参评部门和行业要建立和完善收费公示制度,切实解决存在的各种乱加价、乱罚款、乱集资摊派、乱评比达标、乱拉赞助举办节庆活动的问题,坚决纠正一些行业协会利用行政权力强制入会、摊派会费、搭车收费、指定服务、擅自制定应由政府定价的收费项目和标准、违规收费,以及设立“小金库”、乱收滥支、坐收坐支等问题,严肃查处市场中介组织进行价格欺诈、提供虚假信息、搞恶性竞争等违法违规行为。
6纠正损害群众消费权益的不正之风情况。各部门和行业要建立和完善行业行为准则和职业道德规范,推进部门和行业的文明诚信建设和道德规范建设,坚决纠正各部门和行业,特别是公共服务行业利用特殊地位和管理优势限制消费者权利、推行强制服务、指定消费或搭车收费等损害消费者权益的问题,督促有关部门和行业研究提出解决涉及服务质量和乱收费问题的治本措施,努力从源头上防止各种不正之风。
7严格财务管理的情况。各参评部门和行业要严格按照有关法规,加强财务管理,切实解决违反财经纪律的问题,突出抓好对社保基金、住房公积金和扶贫、救灾专项资金的监管,及时发现和严肃查处贪污、截留、挤占、挪用、骗取社保基金、住房公积金和扶贫、救灾专项资金等行为,及时发现和查处各种偷税、漏税、逃税行为。
8加强行业作风建设的情况。要建立健全抓政风行风建设的工作机构,从人大、政协聘请一批政风行风监督员参加评议监督。要建立行评办与部门行业双向联动机制,在规范行风调查、明察暗访、听证对话等日常评议工作的基础上,强化日常监督,推行“政风行风问题督办卡制度”,通过督导检查、明察暗访、通报情况、督促整改等活动,使各部门感到压力,从而激发内在动力,推动政风行风和机关作风建设,促进管理改革创新。要建立部门行业上下联动机制,市直各参评部门要充分发挥牵头组织作用,在全系统广泛开展专题评议、点题评议,建立“以上促下、以下评上、民评官、基层评机关”的机制和办法,真正起到群众评议、群众监督的作用,评出效果。要建立多种媒体联动评议工作机制,创新“政风行风热线”、“政风行风面对面”和“朔州政风行风网站”,形成行评办、纠风办协调、媒体记者采编、行风监督员督办、部门行业办理、向群众反馈结果的运行机制,发挥专门机关的依法监督、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和广大群众的评议监督作用,形成监督合力。
(二)评议重点
第 [1] [2] [3] [4] [5] [6] [7] 页 共[8]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