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朔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市审计局完成2007年度审计工作目标责任给予表彰奖励的决定

朔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市审计局完成2007年度审计工作目标责任给予表彰奖励的决定
(朔政发〔2008〕79号)


  按照市人民政府与市审计局签订的2007年度审计工作目标责任书。全市广大审计干部以加强机关效能建设为契机,认真贯彻执行《审计法》,严格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努力提高审计质量和执法水平,圆满完成了年度审计工作目标责任。2007年全市共审计单位326个,查出违纪违规资金105690万元,其中,应上缴财政的收缴罚没资金19125万元,已上缴16212万元;应归还原渠道资金13356万元;应调账处理金额25467万元;核减工程结算金额4225万元。特别是审计市本级单位171个,查出违规违纪资金46260万元,应上缴财政收缴罚没资金11974万元,已收缴10860万元,相当于前十年上缴财政资金的总和,为促进我市经济持续快速稳定发展和廉政建设发挥了积极的作用。经研究,决定授予市审计局“2007年度完成审计工作目标责任书先进单位”奖牌一块,并兑现2007年度审计工作目标责任书奖金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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