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目标:在“十一五”期间,以煤炭、农业、食品、陶瓷、冶金、材料、化工和旅游8个行业为基础,重点做好支柱行业、重点行业、高新技术产品和农副土特产品商标注册工作,尤其要加快农副土特产品注册证明商标、集体商标的注册步伐,实施“一村一品”、“一镇一品”示范工程,加快培育一批专业村、专业镇,推进新农村建设,使我市商标注册总量在现有280件的基础上翻一番;培育50件山西省著名商标;努力争创1-2件中国驰名商标。在全市逐步形成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具有较强市场竞争力的品牌企业梯队,实现“商标兴企、商标富民、商标立市”的战略目标,推动全市经济跨越式发展。
三、强化企业商标意识,努力打造自主品牌
企业是实施商标战略的主体,要认真学习运用我国商标法律和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关于《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等有关规定,增强商标法律意识;要设立产品研发机构,提高产品自主创新能力;完善产品质量管理制度,提高企业产品质量信誉;成立商标管理机构,配备专门人员,在实践中探索商标的注册、使用和保护经验,全力打造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品牌;出口企业要正确使用自主商标,及时申请商标国际注册;要积极实施商标发展战略,制定企业商标发展规划,科学管理和经营商标,争创著名商标、驰名商标,在提升商标的价值上不断创新,确保可持续发展。
四、打击商标侵权,强化专用权保护
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是实施商标战略的重要保证。企业要加强商标自我保护,切实维护自身权利。各行政执法部门和司法部门要协调配合,完善情况通报、案件移送制度,建立快捷高效的商标保护机制,形成商标保护网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进一步加大生产领域、流通领域和印刷环节的商标行政执法力度,强化商标专用权的保护,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为我市经济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和公众放心满意的消费环境。
五、加强舆论宣传,营造社会氛围
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要加大对商标法律知识的宣传力度。要通过举办商标论坛和组织专家研讨、法律培训、参观学习等,加大对实施商标战略的宣传力度。有关部门要制定具体计划,鼓励和引导企业争创山西省著名商标和中国驰名商标,帮助企业培养商标管理人才,指导企业建立商标管理制度。特别是新闻媒体,要充分发挥舆论宣传优势,通过设立专栏、制作专题等形式,广泛宣传我市“商标兴企”典型例证,在全社会形成重视商标、宣传商标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