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朔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服务业统计工作的意见

朔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服务业统计工作的意见
(朔政发〔2008〕82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有关单位: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和完善服务业统计工作的意见》,全面客观反映全市服务业发展状况,促进我市服务业快速健康协调发展,现就进一步加强服务业统计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服务业统计工作的重要性
  服务业是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衡量现代社会经济发达程度的重要标志。加快服务业发展,是我市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客观需要,也是节能减排的内在要求,对提高经济运行质量、扩大就业和消费、增加地方财力、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具有重要的作用。由于现行国家统计调查制度尚不完善,服务业统计指标体系不健全,政府统计部门还无法全面、系统、完整地反映全市服务业发展状况,不能为重大决策和国民经济核算提供准确依据。因此,加强和完善服务业统计工作,全面、准确、客观反映全市服务业发展情况,对于满足全市国民经济核算和政府宏观管理的需要,预警和监测服务业发展进程,科学制定服务业发展规划和政策,促进我市服务业又好又快发展,全面提升全市经济整体质量,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科学界定服务业统计的范围
  全市行政区域内所有从事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测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公共管理和社会组织等行业生产经营和业务活动的全部法人单位及所属的产业活动单位;其他行业中从事上述服务业生产经营和业务活动的产业活动单位;所有从事服务业生产经营和业务活动的个体经营户。

  三、明确服务业统计工作的职责分工
  服务业统计是全社会的综合性统计,是一项庞大而复杂的系统工程。总体思路是:政府主导、统计主体、部门协同、系统共建、数据准确、成果共享。各级政府统计部门是服务业统计工作的主体,市统计局是全市服务业统计工作的牵头和责任单位,负责贯彻落实全市服务业统计调查制度,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市服务业统计考核体系,根据各方面的统计调查资料,核算服务业增加值及分行业增加值,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提供服务业统计调查业务指导和技术支持,综合汇总、评估、公布服务业综合统计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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