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朔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改革的实施意见

朔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改革的实施意见
(朔政发〔2008〕81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我市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建设,推进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改革,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建设的意见》(国发〔2006〕30号)和《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改革的实施意见》(晋政发〔2007〕34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推进全市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改革提出以下意见:

  一、推进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改革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山西省人民政府有关加强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建设的精神,围绕实施科教兴农战略和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在深化改革中增活力,在创新机制中求发展。按照强化公益性职能、放活经营性服务的要求,加大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改革力度,合理布局基层农业技术推广机构,整顿和加强基层农业技术推广队伍,有效发挥其主导和带动作用,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现代农业建设提供技术支撑。
  (二)基本原则。坚持精干高效,科学设置机构,优化队伍结构,合理配置农业技术推广资源;坚持政府主导,支持多元化发展,有效履行政府公益性职能,充分发挥各方面积极性;坚持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鼓励地方进行探索和实践;坚持统筹兼顾,与县乡机构改革衔接,处理好改革和稳定的关系。
  (三)总体目标。着眼于新阶段农业农村经济和发展现代农业的需要,通过明确职能,理顺体制,优化布局,精简人员、充实一线、创新机制等一系列改革,逐步构建起以国家农业技术推广机构为主导,农村合作经济组织为基础,农业科研、教育等单位和涉农企业广泛参与,分工协作,服务到位,充满活力的多元化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

  二、改革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的主要内容
  (一)创新农技推广运行机制
  1机构设置。各县区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和产业结构,种植业综合考虑生态区域、农户数量、产业发展状况及规模,在人口集中、交通便利、辐射范围广的地方建立跨乡(镇)的农业技术推广区域站。全市由原来的73个乡(镇)农技站拟整合为13个跨乡(镇)的农技推广区域站,原则上每县区2个,一些农业大县可适当增加。乡(镇)林业站以单独设置为主,任务较轻的也可以跨乡(镇)设置区域站;水利服务、农机推广服务站以乡(镇)为主设置,根据工作需要,也可设跨乡(镇)的联合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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