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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发展改革委、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畜牧兽医局关于检查督导扶持生猪生产相关政策落实情况的通知

山东省发展改革委、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畜牧兽医局关于检查督导扶持生猪生产相关政策落实情况的通知
(鲁发改农经〔2007〕1325号)


各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畜牧局:
  今年以来,省政府相继出台了一系列促进生猪生产发展,稳定市场供应的政策措施。根据省政府领导的批示,结合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和农业部的要求,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畜牧办决定,对有关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督导。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一)重点内容
  1、能繁母猪补贴政策落实和补贴资金发放情况;
  2、能繁母猪政策性保险的实施情况;
  3、生猪良种繁育体系建设,包括良种猪精液补助和生猪人工授精站建设进展情况;
  4、扶持生猪标准化规模饲养猪场(小区)建设进展情况;
  5、对养猪贷款支持的落实情况;
  6、规模化畜禽养殖有关用地政策落实情况;
  7、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使用情况;
  8、生猪防疫各项措施的落实情况,包括猪口蹄疫、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猪瘟等疫病实行强制免费免疫所需经费的落实情况等;
  (二)重点环节
  1、政策实施过程中,各级发展改革、财政、畜牧部门是否重视,措施是否得力,配套资金是否落实;
  2、政策实施过程中,是否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凡能够公开透明的环节,一律实行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3、操作程序是否规范,资金分配、管理使用是否符合规定,有无利用职权暗箱操作、徇私舞弊及挪作他用等违规违纪行为。
  二、时间和分组安排
  (一)时间安排。11月21日-27日。
  (二)分组安排。
  第一组,由发展改革委带队,检查济南、德州、聊城、菏泽
  第二组,由财政厅带队,检查枣庄、济宁、日照、临沂
  第三组,由畜牧办带队,检查东营、烟台、潍坊、威海
  第四组,由畜牧办带队,检查淄博、泰安、莱芜、滨州
  三、检查程序及要求
  (一)督导组将每市随机选择1-2个县,召开不同人员参加的座谈会,请县政府分管领导汇报政策落实情况。
  (二)督导组实地对养殖场(户)进行个别访查,了解掌握实际情况。其中,能繁母猪补贴资金发放,每县抽查2个饲养户、2个饲养场;中央资金扶持的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每县抽查2-3个,省财政扶持的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抽查1-2个;承担国家生猪良种补贴和省财政人工授精站建设项目的县各抽查1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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