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实施范围
从2008年起,用3年左右的时间,对全市中小学校(包括公办、企业办、民办的小学、初中和普通高中)的危房进行维修改造,基本消除2008年底前存在的危房,彻底消除中小学校舍安全隐患。对2008年及以后新建和改扩建的中小学校舍要严格按照国家制定的中小学校建设标准建设,确保校舍安全。
依据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屋鉴定机构的鉴定结果,对各类中小学校危房实施分类处置。
B级危房:尽早维修,消除安全隐患,加强日常监控,保证房屋使用安全。
C级危房:立即抢修,消除安全隐患,经验收合格,方可恢复使用。要指派专人加强监控,防止升级为D级危房。特别是对2001年以前砖混结构、房顶使用预制板或人字梁建设的校舍要进行重点检查,采取加固等措施,消除安全隐患。
D级危房:对没有维修价值的校舍,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拆除。暂不能拆除的不得改作他用,要在危房周边设置隔离带和警示标志,严禁师生进入。
对存在其他安全隐患的校舍,根据相关建筑标准进行改造。
(二)工作任务
1、中小学校舍普查情况
经过认真普查,我市截止2008年底全市中小学共有B级危房106739平方米,其中开发区4433平方米,朔城区12797平方米,平鲁区46425平方米,山阴县1154平方米,怀仁县7100平方米,应县3608平方米,右玉县31222平方米。C级危房99603平方米,其中开发区4412平方米,朔城区22556平方米,平鲁区26912平方米,山阴县100平方米,怀仁县11261平方米,应县23762平方米,右玉县10600平方米。D级危房168508平方米,其中市直2560平方米,开发区2839平方米,平鲁区50283平方米,山阴县10482平方米,怀仁县29948平方米,应县49565平方米,右玉县22831平方米。
2、中小学校舍改造规划
2008年改造中小学危房面积121875平方米,其中市直2560平方米,朔城区14944平方米,平鲁区26448平方米,山阴县2000平方米,怀仁县12590平方米,应县39285平方米,右玉县24048平方米。
2009年改造中小学危房面积156692平方米,其中开发区11684平方米,朔城区11350平方米,平鲁区72508平方米,山阴县8582平方米,怀仁县17358平方米,应县13970平方米,右玉县21240平方米。
2010年改造中小学危房面积96283平方米,其中朔城区9059平方米,平鲁区24664平方米,山阴县1154平方米,怀仁县18361平方米,应县23680平方米,右玉县19365平方米。2009年要完成2008年和2009年两年的改造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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