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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全市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3.分步、分类实施中小学校舍改造。
  各级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批准的实施方案和分年度维修加固规划,有计划、分年度组织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实施。项目一经确定,不得随意调整,确需调整必须报经上级审批,并经省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办批准后方可调整。保证其科学性和严肃性。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要以房屋维修和加固为主,优先改造规模大、在校生多的学校,优先改造教学和教辅用房。同时对中小学急需改造的学生宿舍、食堂和厕所也应纳入工程统筹考虑。改造、新建校舍要考虑实施农村中小学远程教育设计要求,并要符合国家有关的卫生安全规范,通过改造的学校都能达到标准化要求。严禁将工程资金用于建设少数所谓“窗口”学校。工程项目实行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并在设计、施工、监理、管理等各个环节建立质量终身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建筑设计应坚持“建筑安全、功能齐全、满足需要、就地取材、美观大方”的原则,按照《中小学校建筑设计规范(【GB】99-86)》以及相关建筑设计规范的规定和要求进行设计,确保校舍安全。建设项目要严格按照施工图施工,执行国家有关施工规范、施工操作规程、质量标准和安全规则,确保工程质量达到合格标准。要始终把工程质量作为项目建设和管理的重中之重,确保建设项目达到设计的合理使用年限。要实行建设项目监理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选择相应资质的监理单位和有关施工现场监理的规定,严格检查入场建筑材料质量和施工工序、工艺方法、进度、质量等各个环节。详细记录监理日志,如实反映问题。施工单位对工程质量终身负责。工程项目竣工后,按照建设管理规定由施工单位出具项目保修单,县“中小学工程办”按规定预留一定比例保修金。每项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应整理出完整的工程技术资料和竣工工程决算资料。签署建设项目质量保证书,并向县级“中小学工程办”报送竣工申请验收报告。市、县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组织质检、勘察、设计、施工、城建、消防等部门和单位项目学校联合对工程项目进行检查验收,县安全工程办按规定进行竣工备案,对未通过验收的项目要提出处理意见,并不得交付使用,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工作的领导, 市人民政府成立了吕梁市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领导小组。各县也要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明确责任,加强领导,统一部署,组织实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实行以县为主的管理体制。各县(市、区)领导小组必须由县(市、区)长担任组长,行政首长亲自抓,负总责,确保工程顺利实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实行以县为主的管理体制。
  各部门主要职责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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