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煤矿重、特大事故起数
以上控制考核指标中,煤矿百万吨死亡率、亿元地区生产总值事故死亡率、工矿商贸企业就业人员10万人事故死亡率、道路交通万车死亡率,省政府将另行下达。
(二)对各县市区政府的安全生产考核指标
市政府对各县市区政府的安全生产考核,包括控制指标和安全生产工作目标两部分。2009年各县市区安全生产控制考核指标体系由4类21项指标构成,分为绝对指标和相对指标,以绝对指标为主,相对指标为辅。
安全生产控制指标
1、总体控制考核指标各类生产安全事故死亡总人数
2、绝对控制考核指标
(1)工矿商贸企业事故死亡人数
①煤矿企业事故死亡人数
②金属与非金属矿事故死亡人数
③建筑施工事故死亡人数
④危险化学品事故死亡人数
⑤烟花爆竹死亡人数
⑥特种设备事故死亡人数
(2)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
①生产经营性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
(3)火灾事故死亡人数
(4)水上交通事故死亡人数
(5)铁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
(6)农业机械事故死亡人数
3、相对控制考核指标
(1)煤矿百万吨死亡率
(2)亿元地区生产总值事故死亡率
(3)工矿商贸企业就业人员10万人事故死亡率
(4)道路交通万车死亡率
4、较大以上事故起数
(1)较大事故起数
①煤矿较大事故起数
(2)煤矿、非煤矿山、危化、道路交通、消防行业或领域重特大事故起数及其它行业或领域一次死亡3人以上事故起数以上控制考核指标中,相对控制指标,市政府将根据省政府下达指标另行分解下达。
安全生产工作目标
围绕全省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上提出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年”的各项工作措施以及《
吕梁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在全省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通知>的实施意见》(吕政发〔2009〕2号)提出的各项要求,从组织领导、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淘汰落后提高产业水平、落实安全生产各项制度、安全投入、宣传教育和培训、应急救援体系、安监机构队伍建设、严格隐患治理和事故责任追究、创新奖励等十个方面确定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主要安全生产工作目标,并确定具体的考核评价标准(见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