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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吕梁市2009年安全生产考核指标和奖励办法的通知

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吕梁市2009年安全生产考核指标和奖励办法的通知
(吕政办发〔2009〕3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单位:

  《吕梁市2009年安全生产考核指标和奖励办法》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吕梁市2009年安全生产考核指标和奖励办法

  二00九年三月二十六日

  吕梁市2009年安全生产考核指标和奖励办法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下达2009年全省安全生产考核指标和考核办法的通知》(晋政办发〔2009〕29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在认真总结分析2008年安全生产控制指标落实情况的基础上,制定2009年吕梁市安全生产考核指标和考核办法如下。

  一、安全生产考核指标

  (一)全市控制指标

  根据省政府安委会确定的安全生产控制指标,我市2009年全市安全生产控制考核指标由4类24项指标构成。

  1、总体控制考核指标全市各类生产安全事故死亡总人数

  2、绝对控制考核指标

  (1)工矿商贸企业事故死亡人数

  ①煤矿企业事故死亡人数  其中:--瓦斯事故死亡人数

  --乡镇煤矿事故死亡人数

  ②金属与非金属矿事故死亡人数

  ③建筑施工事故死亡人数

  ④危险化学品事故死亡人数

  ⑤烟花爆竹死亡人数

  ⑥特种设备事故死亡人数

  (2)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

  ①生产经营性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

  (2)火灾事故死亡人数

  (3)水上交通事故死亡人数

  (4)铁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

  (5)农业机械事故死亡人数

  3、相对控制考核指标

  (1)煤矿百万吨死亡率

  (2)亿元地区生产总值事故死亡率

  (3)工矿商贸企业就业人员10万人事故死亡率

  (4)道路交通万车死亡率

  4、较大以上事故起数

  (1)较大事故起数

  ①煤矿较大事故起数

  (2)煤矿、危化、道路交通、消防行业或领域重特大事故起数及其它行业或领域一次死亡6人以上事故起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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