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运城市委运城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意见
(运发〔2008〕28号 2008年2月3日)
今年出现的三鹿婴幼儿配方奶粉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给人民的身体健康和生命财产造成了损失,在社会上产生了负面影响。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对此高度重视,进行了一系列紧急部署,对农产品安全质量工作提出了明确而严格的要求。为了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精神,确保我市食品安全,市政府下发了《关于启动食品安全应急预案的通知》,决定在全市开展百日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现就进一步做好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提高思想认识,增强对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农产品的质量安全,直接关系着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着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关系着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各级各部门一定要从实践科学发展观的高度,充分认识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把保证农产品质量安全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来抓。要一手抓农业生产发展,一手抓农产品质量安全。思想上要高度重视,措施上要狠抓落实。千方百计确保农产品在总量平衡、结构平衡的基础上,质量不断提升。要以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精神,针对当前存在的突出问题,采取切实措施,创新方式方法,落实工作责任,抓好市场监管,加大查处力度,全面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
二、改善生产方式,加快农产品无公害标准化生产进程
全市农产品都要积极推进无公害标准化生产。各主管部门要严格制定生产技术操作规程,努力推进农业经营体制机制创新,加快农业生产经营方式转变,引导和帮助农民建立各类专业合作组织。要以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为重点,将实施农业标准化与农业产业化项目和农产品质量安全认证有机衔接起来,加快标准推广应用,提高标准化种养比重,从根本上提高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和市场竞争力。要切实加强农民的科技培训和道德教育,培养农民、生产者的自律意识。要把创建农产品无公害安全生产基地作为现代农业的重点来抓,加大无公害农产品质量认证工作,全力打造运城农产品质量安全形象品牌。
三、完善检测体系,强化对农产品质量的全程监控
各县(市、区)要加大投入,尽快配备相应的检验检测设备,并制定详实的检测计划。要以实施《
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为契机,围绕农产品从农田到市场的各个环节,加强产地环境、投入品使用、运输储藏等全程监控。突出农药兽药残留和有毒有害物质的监控。要努力扩大检测范围,力争对全市蔬菜、粮食、干鲜果品、畜产品和水产品的大型生产基地、定点批发市场及超市新鲜农产品实现定期抽检,并建立相应的检测结果通报制度。同时,各大型生产基地、定点批发市场、超市的农产品也要开展自检工作,特别是农、畜产品要做到每批产品检疫合格后方可进入流通市场。对重要农产品、重点单位和重点区域,要加大监测频次,对不符合要求的要责令立即整改,对不符合规定的坚决不准上市销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