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认真组织。2007年省、市国税工作会议将纳税评估作为管理创新和强化税源监控的重点工作。各区(县)局党组要把思想和认识统一到省、市局党组的工作部署上、体现在狠抓落实上、反映在实际成果上。区(县)局主要负责人是纳税评估的“第一责任人”,要精心组织、统筹部署、周密安排、合理分工、落实责任、强化考核;要根据确定的方案,将工作项目分解到周、到月,分解到部门、分解到人;要根据纳税评估工作的部署,组成素质高、能力强的骨干人员任组长的若干纳税评估项目组开展评估工作。
(二)加强宣传,营造氛围。由于纳税评估工作涉及面广、业务性强、工作量大,不仅需要广大税务人员熟悉相关知识、技能,还需要广大纳税人和有关部门、单位的支持配合。在开展纳税评估工作时,应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广泛宣传开展纳税评估的作用和积极意义,要积极主动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取得有关部门和纳税人的理解、支持、配合。
(三)形成合力,狠抓落实。要充分调动各部门的工作积极性,形成工作合力,实现上下级、同级横向和纵向的业务有机衔接和配合,使纳税评估工作成为各部门各司其职,共同参与、相互协作的一项全局性的工作,切实得到落实。
(四)建立税收分析、纳税评估、税务稽查互动机制。三者之间要实现信息共享、良性互动和双向反馈,形成以税收分析指导评估和稽查,评估为稽查提供有效案源,稽查保证评估有效实施,评估与稽查的反馈结果改进评估分析和税收分析的工作机制。
(五)强化考核。为促进全市纳税评估工作的深入开展,市局根据工作部署和时间安排不定期对各区(县)局阶段性纳税评估工作情况进行考核,对工作扎实、成效显著的单位通报表扬;对工作进展缓慢、措施不力、效果不明显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考核成绩纳入年度目标责任制。
(六)开展纳税评估人员素质测评。结合全国税收管理员抽考对纳税评估人员进行一次财会、统计基础知识、税收业务知识、税收分析、评估技能、计算机操作等综合素质的抽查测试。
(七)加强指导,推动工作开展。市局领导将不定期深入联点单位指导、督促、检查纳税评估开展情况,并亲自参与1-2个评估对象的评估。各区(县)局领导也要经常深入纳税评估项目组,研究和分析评估工作中出现的问题,亲自参与3-4个评估对象的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