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1、此表由县级人口计生局汇总统计,县人口计生局、县林业局各一份。
2、每年审核结束后,年底向市人口计生委、市林业局各报一份备案。
附表3
运城市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对计划生育家庭
给予优惠对象公示情况报告(村级)
经初步摸底调查,我村(居)民
符合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对计划生育家庭给予优惠登记申报条件,已将其情况进行了公示,公示时间
月
日至
月
日。公示期间群众无异议,情况属实。
特此报告
居)委主任签字:
村(居)计生管理员签字:
村(居)民代表签字(至少3名):
县
乡镇(街道)
村(居)
( 村委会盖章)
年
月
日
附表4
运城市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对计划生育家庭
给予优惠对象公示情况报告(乡级)
年 月 日收到 村的奖励申报名单经审核后,委派 、 同志负责到该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 月 日至 月 日。公示期间群众无异议,情况属实。
特此报告
乡(镇、街办)长(主任)签字:
分管乡(镇、街办)长(主任)签字:
乡(镇、街办)计生办主任签字:
县 乡镇(街道)
(乡政府盖章)
年 月 日
|
备注:
|
附表5
运城市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对计划生育家庭
给予优惠名单公示(县级)
为促进农村人口与经济协调发展和可持续发展,根据省、市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对计划生育家庭给予优惠规定,经村、乡两级审核、公示、摸底调查,全县共有
名人员符合申报条件,现公示,请予以监督。
名单:
县人口计生局举报电话:
县 林业局 举报电话:
公示时间: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注:在县电视台、报纸上公示名单
附表6
运城市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对计划生育家庭
给予优惠对象公示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