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关于颁发2007年度第二次报检员资格证书(自理报检)的通知
国家质检总局于2007年12月23日举行了2007年度第二次报检员资格全国统一考试。凡报名参加考试并成绩合格者(考试成绩达到60分),请本人携带《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以下简称身份证)和《报检员资格全国统一考试准考证》(以下简称准考证),到北京出入境检验检疫局领取《报检员资格证书(自理报检)》(以下简称资格证)。
资格证可代为领取,代领人须持代领人身份证、考生身份证和考生准考证。
领证时间:2007年4月28日至5月31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4:3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