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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梁市人民政府关于对全市生产基建整合矿井进行分类管理的通知

吕梁市人民政府关于对全市生产基建整合矿井进行分类管理的通知
(吕政发〔2009〕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全市现有煤矿企业259个,其中:生产矿井157个,基建整合矿井102个。长期以来,煤矿企业之间规模大小、装备水平、管理水平、员工素质、安全保障能力等方面存在着较大差距,给煤炭行业管理造成了一定的困难,不利于推进煤矿企业标准化水平和综合安全保障能力的提高。为此,对我市现有生产、基建整合矿井进行合理的、科学的分类管理,有着十分迫切和现实的意义。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提高煤矿企业标准化水平、安全保障能力为目标,通过对各类矿井科学的等级划分和全面系统的综合评价,促进煤矿企业标准化体系的建设,扶优罚劣,促进煤矿产业水平和安全保障能力的不断提高,实现煤炭工业的安全发展。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国家和省煤炭行业标准的原则。

  2、坚持综合评价和突出重点相结合的原则。

  3、坚持扶持先进和淘汰落后相结合的原则。

  4、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三、成立领导组和煤矿等级评价机构

  1、成立领导组

  组 长:杨巨才

  副组长:韩明瑞

  成 员:刘忠祥、温才柱、白兔林、李茂林、白建平、李桂秀、

  康兴中

  2、成立市煤矿企业等级评价中心,隶属市煤炭工业局

  主 任:韩明瑞

  副主任:刘忠祥、温才柱

  成 员:王旗功、任晋旭、刘三英、高小花、高新民、孙统流、刘拴亮、焦明辉、高艳龙、李侯全、贺乐贤

  3、市煤矿企业等级评价中心职责

  ①、负责煤矿企业等级标准的制定和修订。

  ②、负责评价人员的组织及培训。

  ③、负责年度评价计划的制定和实施。

  ④、负责等级评价、工作流程及办法的制定。

  ⑤、负责评价报告的编制和上报。

  ⑥、负责根据评价结果制定奖优罚劣等相关办法的制定。  四、总体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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