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加大工业园区配套建设力度。优化配置年度计划用地指标,保障对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有重大支撑带动作用的重点项目、循环经济工业园区建设。增加转产园区配套设施投入,推进资源型城市转型和煤炭企业转产,发展集群经济,优化产业布局。
17.大力推进企业技术创新。选择一批自主创新企业和项目,加大财政对企业研发项目的贴息、补助、推广力度,落实各项奖励政策。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对从事装备制造业、新型材料工业领域内的新办企业,投产之日起两年内,其上缴的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等地方留成部分,由各级财政按照实际入库额,通过财政支出的渠道扶持企业发展。对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对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实行加计扣除应纳税所得额政策;对技术转让所得不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高新技术企业的研发费用占销售收入的比重上不封顶,其他企业也要大幅度提高研发费用比重。
18.鼓励企业积极引进国外先进技术。对通过购买、兼并等方式从国外获取关键性技术和先进技术以及吸引外资,实现技术升级,迅速形成产业化规模的企业,市财政从产业发展基金中给予专项资金扶持。
(五)积极应对煤炭市场形势变化,确保煤炭行业健康发展
19.加强煤炭产、运、销衔接。按照保市场、保价格、保运力、保货款回收、保一定幅度增长的要求,搞好煤炭产运需衔接工作。
20.推进煤炭行业联合重组。积极推进煤炭行业的整合重组,提高产业集中度,提高机械化开采率,推进企业延伸产业链条。抓住市场需求减弱的有利时机,加快煤炭资源整合改造步伐,鼓励和支持煤、电、焦、化企业联合重组,做大做强一批煤-电-铝、煤-焦-冶、煤-焦-化、煤-化等产业关联度高的大企业、大集团,提高我市企业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和市场竞争力。
(六)加强经济运行调节,促进经济平稳发展
21.加快企业的复产进度。从目前情况看,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停产、半停产企业已超半数,各县市区一定要抢抓政策机遇,充分发挥好投资、消费、出口“三驾马车”的拉动作用,采取针对性措施, 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使停产、半停产企业尽快恢复生产。
22.加强电力调度。发电指标向高效节能的大机组和承担城市冬季供暖的机组倾斜,鼓励生产技术水平高、能耗低、效益好的优势企业开足马力生产,推进符合产业政策要求的优势企业与大型发电企业实行大用户直购电试点工作,确保企业利用焦炉、高炉煤气及瓦斯气发展的自备电厂并网运行,进一步加大对落后产能和高耗能产品实施差别电价、差别水价力度,推进全市有序用电,节约用水,提高用电效率,发挥用水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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