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2010年预算编制的基本原则
(一)审慎稳妥,合理安排预算收支。按照生财有道、聚财有方、用财有规的要求,严格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财政管理法律法规,贯彻落实国家税收收费政策。财政收入预测要科学稳妥、实事求是;财政支出安排要与财力相适应,坚持量财办事、适度从紧的原则,按轻重缓急科学合理安排支出。财政收支测算准确真实、合法合规,体现宏观调控目标和量入为出、量力而行、统筹兼顾的要求,确保收支平衡,略有结余。
(二)应征尽收,加强收入征管工作。按照依法治税理财的要求,积极构建全面协调可持续增长的财政收入体系,实现省级财政收入增长与全省生产总值、物价水平以及全省财政收入的增长相适应。依法加强对税收收入的征收管理,确保依法征收、应征尽收,不收过头税。严格执行税收优惠政策,严禁任何地方和部门越权减免税收、擅自出台减免税和先征后返等税收优惠政策。依法加强对非税收入的收缴管理,确保按规定应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全部足额纳入财政预算。
(三)厉行节约,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积极倡导厉行节约,勤俭办一切事业,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继续加大节支工作力度,大力压缩一般性财政支出。省级除“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之外的一般性财政支出原则上要比2009年度压减5%-10%,将节约的资金集中用于保障中央和省各项重大决策的支出。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的各项规定,确保实现公务购车和用车经费、会议经费、公务接待费用、党政机关出国(境)费用预算、办公经费预算“五个零增长”。从严控制重要展览、晚会、庆典和专题活动的规模和数量,停办一般性展览、晚会、庆典和专题活动,使一般性公共服务支出比上年减少,有效降低行政运行成本。
(四)集中财力,确保重点支出需要。将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任务与财政预算安排紧密结合,坚持调整优化财政支出结构,集中财力办大事,确保贯彻落实中央扩大内需政策和我省“三促进一保持”工作的资金需求,把财力更多地用于解决事关全省经济和社会发展大局的重大问题。坚持一手抓经济发展,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一手抓民生改善,发展社会事业,维护社会稳定,着力解决好制约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的热点、难点问题,切实保证重点项目的资金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