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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厅关于抓紧实施机械化生产示范园区建设的通知

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厅关于抓紧实施机械化生产示范园区建设的通知


各盟市农机主管部门:

  现将《2007年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机械化生产示范园区试点建设工作方案》及《农牧业机械化生产示范园区制度标准汇编(试行)》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一、认真制修订实施方案。各盟市要按照自治区《工作方案》的总体要求,以盟市为单位制修定示范园区实施方案。特别要贯彻农机与农艺技术相结合的原则,在示范园区建设中加强农机部门与种植业部门的配合协作,在方案的制定中突出农机部门与种植业部门共同开展工作的内容。已上报的盟市要做好与自治区《工作方案》对照修补工作,使实施方案完全符合自治区《工作方案》精神;尚未上报的盟市要将组织实施与编写《实施方案》同步推进,并于5月18日前将实施方案报自治区农牧业厅农机局。

  二、做好宣传信息工作。示范园区建设是今年全区农机化重点工作之一,也是信息宣传工作的重点,各地要高度重视,组织强有力的工作机构,落实切实有效的措施加以实施,并及时向自治区报送实施情况,向社会宣传示范园区建设成效。自治区农牧业厅采取开辟多种媒体专栏、专刊形式,宣传示范园区建设动态,广泛深入介绍各地的经验做法,推动工作开展。

  三、做好调研总结工作。为了及时、有效、深入反映示范园区建设工作动态,不断积累和总结经验,各地要切实做好专项调查研究工作,培育和发现典型,精心研究解决存在问题。要把工作中好的做法和存在的问题加以认真总结,并于8月底前形成经验和做法总结材料,作为全区示范园区建设与社会化服务暨农机推广站长会议交流材料;12月底前完成全年工作总结,并将书面总结材料一式二份上报自治区农牧业厅农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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