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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采用竞争上岗方式选拔区县质量技术监督局、燕山分局专职纪检组长的通知


  二、竞争职位

  18个区县质量技术监督局、燕山分局专职纪检组长,共19个职位。

  三、报名资格条件

  1、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所规定的党政领导干部的基本条件。
  2、政治敏感性强,思维敏捷,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思想政治素质;热爱并能胜任纪检监察工作。
  3、具有五年以上工龄和两年以上的基层工作经历。
  4、任副调研员职务;或任正科级职务(含主任科员)三年以上(2004年7月31日以前任职)且一般应当具有正科级两个以上职位任职的经历。
  根据中央和市人事局关于军转干部任职有关规定,市局党组研究决定并经市人事局批准核定为主任科员以上职务的军转干部,可考虑其在部队任职经历。
  5、中共党员,大学以上文化程度。
  6、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1962年7月31日以后出生)。
  7、身体健康。

  四、竞争范围

  全系统(含事业单位)正科级以上职务干部中,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人员均可以报名参与竞争。

  五、组织领导

  竞争上岗工作在市局党组领导下,由市局人事教育处和监察处负责竞争上岗的各项具体工作。

  六、实施步骤

  竞争上岗工作按照动员部署、公布实施方案;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民主测评、组织考察;市局党组讨论决定、公示和办理任职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动员部署、公布方案
  制定竞争上岗工作实施方案,在全系统进行动员部署,各单位应积极鼓励符合资格条件的人员参加竞争上岗。同时,市局将以张贴纸介公告和在局域网上发布电子公告等形式公布竞争上岗工作实施方案。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公开报名:符合竞争上岗资格条件的人员填写报名表并进行网上申报(见附件1)。同时,由报名者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汇总个人报名材料后报市局人事教育处。
  2、资格审查:
  市局人事教育处和监察处按照竞争上岗工作实施方案中所规定的报名条件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人员名单经审定后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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