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采用竞争上岗方式选拔区县质量技术监
督局、燕山分局专职纪检组长的通知
系统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国家
公务员法》、《
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党政机关竞争上岗工作暂行规定》要求,为了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拓宽选人视野和用人渠道,经市局党组研究决定,在全系统采用“竞争上岗”方式公开选拔、择优任用区县质量技术监督局、燕山分局专职纪检组长。
为确保竞争上岗工作顺利进行,市局制定了《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系统区县局、燕山分局专职纪检组长竞争上岗、择优任用工作实施方案》,现将《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各单位、各部门积极鼓励符合资格条件的人员参加,并组织好有关人员的报名。
二〇〇七年八月一日
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系统区县局、燕山分局专职
纪检组长竞争上岗、择优任用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国家
公务员法》、《
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党政机关竞争上岗工作暂行规定》的有关要求,为了进一步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在干部选拔工作中引入竞争机制,扩大选人视野和用人渠道,加强质监系统干部队伍建设,经市局党组研究决定,各区县质量技术监督局、燕山分局专职纪检组长职位的考察人选将在本系统内主要通过 “竞争上岗”的方式选拔产生、择优任用。为确保竞争上岗工作的顺利进行,结合我系统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 指导思想
竞争上岗工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贯彻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促使德才兼备、实绩突出、群众公认的优秀人才脱颖而出,推进干部工作的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建设,激励广大干部忠于职守、勤奋敬业、开拓进取、奋发向上,为质监事业的发展提供坚实的组织保证。
竞争上岗工作坚持《
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原则,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坚持考试与考察相结合,坚持个人意愿与组织安排相结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