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昌市网上集中收缴“三金两费”实施方案的通知
(洪府厅发〔2009〕41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南昌市网上集中收缴“三金二费”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OO九年三月三十日
南昌市网上集中收缴“三金二费”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价格调节基金、残疾人保障基金、防洪保安资金、工会经费和文化建设事业费(以下简称“三金二费”)收缴管理,不断提高为纳税人服务的质量和水平,在维持原管理模式不变的情况下,对地税部门代征的“三金二费”实行网上申报国库集中收缴。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目的和意义
充分利用我市财税库银横向联网系统功能,采取纳税人自主网上申报、商业银行扣收划转、人民银行国库(商业银行代理支库)集中收缴“三金二费”的新模式,实现申报网络化、征收无纸化、解缴集中化、对账电子化,进一步提高“三金二费”征缴工作效率,为纳税人足不出户申报、缴纳“三金二费”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
二、“三金二费”收缴基本流程
“三金二费”收缴采取网上申报征收和上门申报征收相结合的模式。
(一)网上申报征收工作流程:
1、地税部门对纳税人网上发出的电子凭证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进行校验,并通过横向联网系统将电子缴款书信息发送至人民银行国库信息处理系统(TIPS)。
2、TIPS系统对电子缴款书信息校验审核无误后转发至纳税人开户银行。
3、商业银行根据缴款电子信息对纳税人指定账户进行扣款,并将款项及时划缴至人民银行清算国库,即国家金库江西省分库。
4、国家金库江西省分库收到商业银行划转的资金后及时转划南昌市各商业银行代理支库。
5、各代理支库收到资金后,对于防洪保安资金、残疾人保障基金和文化建设事业费按对应科目纳入国库报表,比照预算收入办理报解、上划;对于价格调节基金、工会经费进入商业银行代理支库分别设立的内部过渡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