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报送中关村标准化示范区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京质监标发〔2008〕30号)
中关村标准化示范区各试点企业:
为积极推进示范区标准化试点工作,请根据《关于在中关村标准化示范区选择部分企业开展标准化试点工作的通知》的具体要求,尽快落实制定试点工作具体实施方案(见附件),开展试点相关工作。
各单位须在2008年2月23日之前,将实施方案材料,一式三份加盖企业公章,报中关村标准化示范区服务中心,同时报送电子版,文件名请用“XXX公司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保存。
联 系 人:王海虹 朱亚津
联系电话:64210795 84255247 13311373650
地 址:和平里东街20号2#楼218房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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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中关村标准化示范区企业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二〇〇八年一月二十三日
附 件
编号:ZQ -
中关村标准化示范区企业
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重点企业(盖章):
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
二OO八年一月
填 写 说 明
一、企业根据《关于在中关村标准化示范区选择部分企业开展标准化试点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的具体要求填写内容,并结合自身实际进一步突出重点。
二、企业名称需填写全称,试点工作负责人应为企业负责人或主管负责人。
三、所属技术领域按照通知中确定的重点领域分类填写。
四、所在园区:指海淀园、丰台园、昌平园、电子城、健翔园、德胜园、通州园、雍和园、石景山园、亦庄园和大兴生物医药基地。
五、总收入:指企业本年度的技工贸总收入。
六、试点总体目标、企业标准化现状及经验总结要围绕通知中确定的试点工作内容填写,及时总结企业近年来开展技术创新和管理创新的工作情况及取得的成果和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