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在中关村标准化示范区选择部分企业开展标准化试点工作的通知
(京质监标发〔2008〕28号)
各区县质监局、各园区管委会及相关企业:
为了贯彻落实《关于在北京中关村科技园区建立“高新技术产业国家级标准化示范区”试点的批复》(国标委高新[2006]76号)精神,全面推进中关村国家高技术标准化示范区的建设,经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和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研究决定,在中关村科技园区选择部分企业作为试点企业开展标准化试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试点时间
2009年10月底截止。
二、试点目标与基本原则
(一)试点目标
通过开展示范区标准化试点工作,在中关村科技园区探索促进企业成为标准化工作主体的有效模式和措施;形成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制订技术标准的机制;在中关村软件、集成电路、计算机及网络、移动通信、光电显示、新材料、生物医药、环保新能源及文化创意等重点领域中选择一批创新能力强、带动效应明显、具有较强竞争力的企业开展标准化试点工作,带动创制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关键技术的技术标准;最终形成一批市场占有率高、在国内外具有影响力的重点产品。
(二)基本原则
通过聚焦重点产业,整合优势资源,突出重点企业,集成相关政策措施,形成合力,提升技术标准的质量,鼓励和支持更多的企业承担标准化专业技术委员会,发挥试点企业的示范带动作用。
试点工作采取逐批筛选、分步实施方式,对试点企业实行跟踪服务和动态管理。
三、试点工作内容
参与试点工作的企业主要完成以下工作内容:
(一)积极主导国内、国际技术标准的制定,加强关键技术的研发并积极转化为技术标准;
(二)积极承担国际、国家、行业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的工作;
(三)积极参与标准化活动,加强与国际标准化组织的合作交流,努力提高企业的国际竞争力;
(四)以先进技术标准创制为基础,参加相关的技术联盟和产业联盟,加强产业链相关环节的技术创新;
(五)积极开展采用国际标准或国外先进技术标准活动,继续扩大企业相关产品的出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