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广州市民政局关于加强和改进我市民政法制建设工作的意见

  要重视办理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答复工作。国家机关正式来文征求我局对有关法规或规范性文件草案的意见,其中涉及民政职能的,要认真研究办复。这是民政立法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办理程序上,由法规处牵头负责,涉及相关业务职能的,分送相关业务处室提出意见,相关业务处室应当认真研究处理,并在规定时限内将《意见》送法规处按时办复。

  三、切实做好民政行政执法工作,建立健全民政执法工作制度体系

  要按照“权限法定化、职责明晰化、程序合法化、行为规范化”的执法工作总体要求,把依法行政的重点放在抓制度、抓基础、抓规范运作上,建立健全我市民政系统执法制度体系。

  要全面推行民政政务公开制度。从市局到区(县级市)局,直至街、镇民政办、社区服务中心,都要建立民政政(事)务公开、规范服务制度,自觉将办事权限、办事依据、办事条件、办事程序、办事时限、办事结果、办事纪律、投诉渠道向社会公开,置于群众监督之下。要认真办好广州市民政局公众网,及时更新民政政务信息,逐步推进网络便民服务,加快民政信息化建设。

  要全面贯彻执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在认真梳理民政执法依据、执法主体、执法行为的基础上,制定广州市民政局行政执法责任制,把民政法律、法规、规章赋予的执法职能明确到每个岗位,使每个执法人员都清楚自己的执法责任。修订完善广州市民政局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建立行政执法考核评议机制,做到权责适应,奖惩分明,为规范民政执法行为提供可行的制度约束和保证。

  要进一步做好民政行政许可工作。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对于推进依法行政,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实施行政管理具有重要意义。全市各级民政部门,特别是承担民政业务行政许可职责的部门,要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民政部《民政部门实施行政许可办法》,准确理解和掌握行政许可工作有关规定,提高执法水平。当前重点规范以下工作:一是建立民政部门行政许可统一受理制度。市局和各区(县级市)局要设立行政许可服务窗口,统一受理行政许可申请,统一送达行政许可决定。二是建立规范的行政许可办理制度。市局机关行政许可由承担行政许可职责的业务处室主办,提出拟办意见,报局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审批。所作的行政许可决定,送法规处备案。涉及两个处室(单位)以上业务的,由法规处综合协调各部门意见,提出拟办意见,报局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审批。三是规范使用行政许可法律文书。今后,民政部门在办理行政许可时,要统一使用民政部《民政部门实施行政许可办法》规定的通用文书,作出的行政许可决定加盖民政部门行政许可专用章。


第 [1] [2] [3] [4] [5] 页 共[6]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