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4
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材料审核及上报须知(管理人员用)
1、公示内容须满足填写《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评前公示情况表》及《广东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等的需要。
2、申报单位管理人员应认真核对申报材料是否齐全,相应栏目是否已加具意见并盖章。此外,要认真核对《广东省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信息录入表》(普通)的内容是否准确,审核后加盖单位印章确认。
3、评审表中由单位出具意见部分,待评前公示结束之后方得填写,各项评价结论不与本人见面。《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经历、能力考核表》等也由管理人员加具意见后直接放入材料袋之二中。
4、凡是复印件,每页均需验印并加盖单位或人事部门印章。
5、统一使用省人事厅制作的《广东省职称管理信息系统》录入申报人员信息,录入时单位名称必须为全称,与单位公章名称一致。申报专业及评委会简称也必须规范(参见附件4)。
6、各市各单位上报的材料包括:
(1)打印《申报专业技术资格人员花名册》一式两份并盖章;
(2)《广东省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信息录入表》(普通)按《2006年度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实践能力考试合格人员名单》的顺序装订成册;
(3)申报人评审材料每人二袋:一袋为基础材料(包括评审表、评审登记表和证书证明类材料),请各市按《2006年度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实践能力考试合格人员名单》顺序排序,直接交我厅人事处审核;广州、深圳、佛山等申报人数较多的市,可以以区为单位,按考试合格人员名单排序。另一袋装论文和业绩成果类材料(包括论文著作、课题成果、专业技术工作报告及《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经历、能力考核表》等),也按上述原则,以市或区为单位排序。
(4)申报人员信息数据盘一张。
7、为提前做好编号工作,上报材料之前请先将申报人员名单报省卫生厅人事处。
附件6
2006年度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清单
1、《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送评材料目录单(之一)》(申报评审表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