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卫生局关于为12个区(县级市)疾控中心配置疫苗接种车的通知
各区(县级市)卫生局:
为贯彻落实《疫苗流通与预防接种管理条例》,进一步加强我市免疫规划服务网络建设,提高免疫规划接种质量及能力,更好地为市民提供方便有效的免疫规划接种服务,我局将为12个区(县级市)疾控中心配置疫苗接种车各1辆。车辆由我局统一采购,统一车辆外观标志后调拨各单位。车辆的购置税、上牌费由用车单位自行解决。
请各区(县级市)卫生局通知疾控中心将省政府小汽车定编办公室核发的“定编小汽车的通知”原件于11月15日前送我局疾控处,以便申请政府采购有关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