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赣州市进一步深化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赣市府办字〔2009〕7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驻市有关单位:
《赣州市进一步深化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推行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九年四月二十一日
赣州市进一步深化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为把全市政务公开工作不断引向深入,加快政府职能转变,进一步提高机关效能,创建最优发展环境,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民主权利,实现全市经济社会科学和谐的追赶与跨越,根据《中共赣州市委办公厅、赣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市开展机关效能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赣市办发电[2009]17号)精神,现就进一步深化全市政务公开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
关于进一步推行政务公开的意见》(中办发[2005]12号)和《中共江西省委办公厅、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行政务公开的意见〉的实施意见》(赣办发[2005]9号),以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为目标,坚持严格依法、全面真实、及时便民的原则,着力加强对行政权力的监督,促进依法行政和廉政建设,提高政府行政效能和公信力,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更好地为全市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服务。
二、目标任务和工作措施
(一)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在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事项的基础上,对行政处罚、行政征收、行政强制等行政执法行为作进一步清理、规范,编制职权目录,绘制权力运行流程图,通过门户网站等媒体及时向社会公布,做到有权必公开、用权必规范、权后必有责,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行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