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健全举报投诉体系,完善社会参与渠道。开通“12312”举报投诉服务热线,配备必要的举报投诉工作设备,建立相应的举报投诉案件流转、督办机制及工作制度,安排专人负责相关事务,开展举报投诉、预警、咨询服务,形成有效、全方位覆盖的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建立举报投诉奖励制度,调动社会力量参与市场监管积极性。
5、建立协作配合机制,形成执法合力。联合公安、畜牧、卫生、工商、质监、农业、卫生、食品药品监督等部门探索建立部门间执法协作机制。建立部门间信息共享与协作机制,提高执法效能。
6、加大宣传教育力度,营造良好执法环境。采取多种形式和途径宣传商务法律法规,引导广大企业、职工学习商务法律知识,树立诚信守法经营理念;充分运用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媒体,发挥舆论监督作用,及时曝光典型案件,震慑违法犯罪分子。
三、试点工作的具体要求
(一)建立工作机制
1、成立机构、出台方案、明确负责试点工作的责任单位(市商务局负责)。
(二)加强队伍建设
2、切实加强市、县商务综合执法队伍的建设。整合执法队伍资源,优化人员结构。机构编制部门要结合市、县(区)政府机构改革,对现有商务机构执法队伍和人员进行整合,从体制、机制上保证商务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和“12312”商务举报投诉服务中心工作的正常开展(市编办负责)。
3、依据有关规定,确保有关机构和人员的正常经费支出(市财政局负责)。
4、扩大执法领域,确保综合执法队伍统一行使商务执法职能项目数在4项以上(市商务局负责)。
5、加强执法人员培训,确保符合条件的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市政府法制办、市商务局负责)。
(三)落实办公场地和执法装备
6、确保综合执法机构有办公场地,并达到规定的面积(市商务局负责)。
7、确保“12312”商务举报投诉服务中心的办公场所,并按统一风格进行装修,10月底前完成软件和硬件的采购,12月底前建成并进行安装调试(市商务局负责)。
8、依据有关规定配置与工作适应的物质装备。(市财政局、市商务局负责)
9、争取10月底前在“12312”商务举报投诉服务中心正式启用网上业务处理系统(市商务局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