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2007年广州市医疗机构医用耗材集中招标采购工作方案》的通知
(穗卫财[2006]13号)
各区(县级市)卫生局,市、区、乡镇、街道医疗机构,市属厂企医院,市疾病控制中心、广州血液中心:
根据省卫生厅等七部门《关于进一步作好我省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工作意见的通知》(粤卫〔2004〕63号)关于“医用耗材招标采购的工作目标是:2004年上半年在部分市进行医用耗材集中招标采购试点,下半年逐步推开,2005年全面开展”的规定,总结番禺区两年来试行医用耗材集中招标采购经验的基础上,学习借鉴省属、珠海市、佛山市医用耗材集中招标采购的做法和经验,广州市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2007年广州市医疗机构医用耗材集中招标采购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广州市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工作领导小组(代章)
二○○六年十二月二十日
2007年广州市医疗机构医用耗材集中招标采购工作方案
根据省卫生厅等八部门《印发2005年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粤卫〔2005〕70号)以及省卫生厅等七部门《关于进一步作好我省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工作意见的通知》(粤卫〔2004〕63号)要求,按照统一、规范、简化、高效的原则,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建立起我市医疗机构医用耗材公开、透明、公平、公正的采购方式,规范购销行为,纠正流通领域中的不正之风,保证医疗机构临床使用质量优良、价格合理的医用耗材和检验试剂,减轻人民群众医疗费用负担,保障人民群众健康。
二、主体范围
参照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工作的做法,广州市镇、街以上(含镇、街)非营利性医疗机构、血站、疾控中心均要实行医用耗材集中招标采购。
三、品种范围
按照高起点、严要求、重规范、先试行、稳步推进的思路,分阶段逐步扩大医用耗材集中招标采购品种范围,2007年先选择部分临床用量大、价格高的医用耗材进行集中招标采购。具体品种目录由广州市医疗机构药品、医用耗材集中招标采购工作执行委员会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