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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卫生局关于报送广州市医药卫生科技项目中期进展或结题材料的通知

广州市卫生局关于报送广州市医药卫生科技项目中期进展或结题材料的通知
(穗卫科〔2008〕13号)


各区(县级市)卫生局,局属各单位,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我市医药卫生科技项目的中后期管理,保证项目的实施效果,现将项目中期进展或结题材料报送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大项目和重点项目

  (一)重大项目研究周期为3年,重点项目研究周期2~3年,在项目实施期间每年均填报项目进展情况。

  (二)市卫生局将根据项目实施具体情况,组织专家对重大项目和重点项目进行督促检查。

  (三)重大项目、重点项目结题,须提交项目结题报告书,以及与项目相关的政策建议;由市卫生局组织专家组进行验收。

  二、一般引导项目

  (一)研究周期为2年,不需每年提交中期进展报告。

  (二)今年办理2005年部分延期项目及2006年批准立项的科技项目的结题。

  (三)原则上不办理延期。

  三、受理时间和地点

  各单位请于2008年7月31日前将本单位科技项目中期进展或结题报告材料、广州市医药卫生科技项目中期进展或结题材料汇总表(加盖主管单位公章,附件1、2)和电子文档一并报送至广州市卫生技术鉴定和评估中心(地址:西华路534号,联系人:周洪刚,联系电话:88900217)。

  四、县级市和乡镇医疗卫生单位新技术、新项目推广应用项目的考核评价按《关于对2007年立项的广州市县级市和乡镇医疗卫生单位新技术新项目推广应用项目进行考核评价的通知》(穗卫科〔2008〕11号)文件执行。

  五、其他事项按照我局《关于加强广州市医药卫生科技项目中后期管理的通知》(穗卫科〔2005〕30号)的要求执行。

  六、本通知及相关文件和附件可在广州卫生信息网查阅和下载,网址:http://www.gzmed.gov.cn,联系人:钟首斌,联系电话:81084242。

  附件:1.广州市医药卫生科技项目中期进展或结题报告书(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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