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县市区电子政务统一平台建设的通知
(衡政办发[2006]1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信〔2006〕2号文件(《关于印发〈 国家电子政务总体框架〉的通知》)和中办发〔2006〕11号文件(《关于印发〈2006-2020国家信息化发展战略〉的通知》)精神,按照我市电子政务建设统一部署,经研究,决定加快县市区电子政务统一平台建设。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要作为政府管理创新的重点来抓。各县市区政府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要重点抓,要将此项工作纳入政府部门目标管理考核体系,作为各级政府及部门、单位管理创新的重点工程来抓。县市区人民政府信息化主管部门要制定出考核实施细则和指标,配合县市区政府督促各部门各单位按步骤、按要求、按进度、按分工完成各自职责内的工作。各县市区政府要向县直相关部门转发此通知内容。市政府将定期派出督查组检查各地落实情况。
二、组织完成规划和方案的评审工作。各县市区要尽快组织相关领导、专家、IT界代表及相关部门成立一个专门的班子,制定切合本地实际的2006年-2010年电子政务总体规划和电子政务统一平台建设方案,方案中要按照全市统一部署明确实施进度,决不能拖全市的后腿。方案制订后,要尽快组织市县专家进行评审,报市人民政府信息化工作办公室批准后,按建设程序立项报批,抓紧实施。今年12月底之前完成包括机房改造、通信线路、网络设备等在内的主要项目工程建设,12月底完成与本地主要委办局的连通工作。
三、确保建设资金与运行维护经费。电子政务统一平台建设、运行与维护,实行分级负责、分级管理。因此县市区财政要根据当地财力,在充分考虑专家评审意见的基础上,分期分批安排一定额度的专项经费,逐步解决电子政务统一平台建设资金。并在电子政务统一平台建成后,合理地安排今后正常的运行维护费用。
四、解决好建设中可能存在的问题。电子政务统一平台必须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管理,防止重复建设,并加强对现有网络的整合。要充分利用统一电子政务网络平台,促进县市区各个单位信息系统之间的互联互通、资源共享。县市区各单位原则上不得再新建跨单位的网络系统,不得再新建本单位至各乡镇相关单位的纵向网,有业务需求的单位可依托统一的电子政务平台建设虚拟专网。除有特殊需求外,各部门已建的纵向网络,也要按照统一规划和标准,逐步调整到统一的电子政务统一平台上来。同时,要做好电子政务统一平台向乡镇延伸的网络连通的前期基础性工作。
五、加强县市区门户网站建设。门户网站是电子政务统一平台的一个重要部分,各县市区要按照衡政发〔2005〕12号、14号文件及全市政务信息网上公开门户网站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制定贯彻落实的具体措施,切实抓好本地门户网站建设。县市区门户网站统一域名为www.县市区名称的全拼.gov.cn,至今仍未建立门户网站的要在今年12月30日之前完成建网,原来已建立门户网站但一直未更新,不具备为公众提供基本服务功能的,要尽快改版升级。已建好门户网站要按照全市门户网站的统一规划和标准进行规范和完善,实现统一规范下的网站整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