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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抓紧编制并报送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的通知

  五、各县市区、市直各单位于4月15日前将本县市区、本部门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分管领导、主管部门和工作机构的姓名、名称、负责人、联系人、联系电话等,按要求报送市信息化办(联系人:肖胜华、周慧萍,电子邮箱:hyxxbgkk@hengyang.gov.cn,联系电话:0734-8859475,传真:0734-8853235)。

  附件:1、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编目

  2、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度报表

  3、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管部门、工作机构登记表

2008年4月1日

  附件1
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编目

  (一)目录编制
  1、政府及政府部门。
  (1)单位简介;
  (2)政府领导成员及其工作分工;
  (3)政府工作机构(含内设科室)及其主要职能;
  (4)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5)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及相关政策;
  (6)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信息;
  (7)财政预算、决算报告;
  (8)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项目、依据、标准;
  (9)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标准及实施情况;
  (10)行政执法、行政许可等行政行为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申请行政许可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及办理情况;
  (11)重大建设项目的批准和实施情况;
  (12)扶贫、教育、医疗、社会保障、促进就业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其实施情况;
  (13)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
  (14)环境保护、公共安全、公共卫生、安全生产、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情况。
  2、公共企事业单位(主要包括教育、医疗、住房、电信、旅游、金融、食品、药品、农资、环保、计划生育、供水、供电、供气、公共交通等社会关注、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行业)。
  (1)单位职能及岗位职责;
  (2)工作制度,行为准则、服务标准、服务承诺、廉洁自律、责任追究等制度;
  (3)办事事项、依据、时限、流程、结果、收费项目、依据、标准及收缴办法;
  (4)监督投诉及联系方式;
  (5)与公众密切相关的重要信息。
  3、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参照以上内容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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