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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山东省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操作手册的通知


  二、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流程图(略)
  三、药品安全突发事件报告程序(略)
  四、应急处置程序说明
  (一)应急响应原则
  突发事件发生后,按照分级响应的原则,作出相应级别的应急响应。同时,要遵循突发事件发生、发展的客观规律,结合实际情况,及时调整预警和响应级别,以实现有效控制和减少突发事件所造成的危害和影响。要根据突发事件的发展趋势,对事态和影响不断扩大的突发事件应及时升级预警和响应级别,对事态和影响不会进一步扩大并得到有效控制的突发事件应及时降低响应级别,及时撤销预警。
  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应采取边调查、边处理、边核实的方式,并积极参与对受害者的抢救,以有效控制事态避免恶化。
  (二)药品安全突发事件的监测、预警和报告
  1、监测
  全省建立统一的监测、预警和报告体系,包括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网络、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网络、药品检验监测网络以及由药品行政监督、技术监督、社会监督共同组成的举报投诉和信息报告网络。并负责监测网络建设、管理和监测信息分析。各级药品监督管理、药品检验机构、不良反应和不良事件监测等部门负责药品安全的日常监测(包括主动监测和被动监测)工作。
  2、预警
  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及各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应根据药品安全监测信息,按照突发事件的发生、发展规律和特点,及时进行信息分析,并做出相应级别的预警,依次用红色、橙色和蓝色分别表示一级、二级和三级三个预警级别。
  3、报告
  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及时向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报告药品安全突发事件。药品安全突发事件的发生单位负有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药品突发事件的义务
  (三)预案的启动和先期处置
  接到药品安全突发事件报告后,突发事件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应迅速核实情况,并积极做出反应,根据《山东省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试行)》的规定,分别启动应急预案。
  1、发生一般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启动三级应急预案(即《山东省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试行)》规定的第三套预案)。
  2、发生较大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启动二级应急预案(即《山东省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试行)》规定的第二套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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