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08年山东省药品市场监督管理工作重点的通知
(鲁食药监市〔2008〕65号)
各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会议精神,指导各地开展药品市场监管工作,进一步规范药品市场秩序,依据国家局2008年药品市场监管工作要点,结合我省实际,制定了《2008年药品市场监督工作重点》,现印发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八年三月十三日
2008年药品市场监督工作重点
2008年,药品市场监督工作要以党的十七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确保人民群众用药安全为中心,以强化药品使用监管、规范药品经营行为为重点,巩固专项整治成果,深化两网建设,严格依法行政,进一步提高药品市场监管水平。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做好奥运药品安全保障和兴奋剂治理工作,确保奥运药品安全
各市局要充分认识保障奥运药品安全和兴奋剂治理工作的重要意义,并将其作为今年工作的重中之重,进一步加强领导,周密部署,明确任务,创新监管手段,强化监管措施。针对辖区内存在的安全隐患和突出问题,全面开展蛋白同化制剂和肽类激素经营专项治理工作,落实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全力保障奥运会期间药品安全,确保不发生药源性兴奋剂事件。
青岛和济南是重点地区,市局要结合实际制定方案,狠抓落实。组织精干力量,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对重点区域、重点部位的药品零售企业进行逐一排查、严防死守,发现苗头和隐患,要加大整治力度,及时消除隐患,确保万无一失。为奥运会顺利召开创造良好环境。
二、继续规范药品经营行为,巩固药品专项整治成果
(一)开展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专项检查。结合奥运药品安全保障工作,开展蛋白同化制剂和肽类激素专项检查,检查的重点单位是药品批发、零售企业。
(二)开展药品购销行为专项检查。对药品批发企业,重点打击挂靠经营、超范围经营、走空票等违法违规行为;对药品零售企业,重点查处出租或转让柜台、超方式经营、不凭处方销售处方药等违法违规行为。
(三)开展重点品种的专项检查。检查的重点单位是:药品零售企业;检查的重点品种是:米非司酮和米索前列醇等终止妊娠药品、克罗米芬等促排卵药物、含有可待因的复方口服制剂、盐酸曲马多制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