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重点培育10个左右经营规模20亿元以上、储存配送能力强的药品现代物流企业;20个左右质量有保证、品种齐全、覆盖范围广泛、药学服务规范的药品零售连锁企业。
二是建立起覆盖城乡、与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符合实际需要的药品安全监管体制。
三是药品生产企业、经营企业生产经营行为更加规范,行业自律水平进一步提高,形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发展环境;药品经营集中度和流通效率明显提高,药品服务业增加值增长速度明显提高。
三、发展重点
(一)加快大型药品物流企业发展。制定相关政策,引导现有药品经营企业正确选择企业经营模式,扶持现有或在建药品物流企业做大做强。结合深化药品流通体制改革,鼓励、引导大型药品物流企业通过重组、兼并、合作的方式整合中小型药品批发企业,合理配置药品市场资源;鼓励第三方药品现代物流企业建成区域性现代物流储存配送中心,鼓励中小型企业委托第三方药品现代物流企业储存配送,实现资源整合,互利共赢。
(二)加快药品物流信息化、标准化建设。一是加快信息网络的建设,尽快实现高速信息网与企业的互联互通。加快利用卫星全球定位系统(GPS),电子数据交换系统(EDI),自动连续补货系统(CRP),电子订货系统(EOS),销售时点实时控制系统(POS),高速道路交通系统(ITS),寻车寻货系统(KIT),资金快速支付系统(EFl),以及实现信息快速输入的条形码技术和网上交易的电子商务技术等技术的发展和应用。二是推进药品物流标准化建设。通过制订统一的物流标准,推进与药品物流标准化有关的药品条形码规范、药品物流容器标准、药品包装箱标准、药品仓储托盘标准、药品信息化标准等技术服务方面的建设,加快我省药品物流向规范化、高效化发展并与国际接轨。
(三)提升药品研制水平。鼓励研究创制新药。鼓励创新和新品种的研究申报;鼓励利用中药材、天然动植物、海洋生物资源研制用于癌症、肿瘤、艾滋病治疗或预防的新型药物;鼓励研发单位与生产企业之间的合作,促进科研成果的转化。运用监管手段和政策引导,营造良好的研发环境,规范和完善新产品注册监管体系及研制现场核查管理,提高我省新产品研发的整体水平,促进企业产品结构调整优化和医药经济健康发展。
四、保障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