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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促进药品服务业加快发展规划的通知

  建立和完善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审批及产品许可网上审批系统。通过建立企业许可、药品注册、广告审批、诚信体系等网上审批和监管系统,实现行政监督公开、公正、公平和信息共享。建立药品生产、经营企业网上实时监管系统,实现药品生产企业原料采购、投料、销售品种、数量、批号、流向等数据及时上报;实现药品经营企业药品购进、销售及库存品种、批号、数量、不良反应信息、效期药品信息等数据及时上报。通过网上实时监管,及时掌握企业生产、经营情况,进一步提高监管效率、降低监管成本,及时有效处置突发事件。建立药品广告发布网上监管平台,实现对违法情节严重广告的及时监测和违法广告药品的有效查处。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发展服务业是贯彻国务院国发〔2007〕7号文件,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的重大举措。为进一步加强领导,省局成立服务业发展领导小组,李民局长任组长,副局长牛洪飞、陈绍民、公培献任副组长,领导小组成员由各有关处室主要负责同志组成。各市局要结合实际,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切实加强领导,提高认识,要对照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和工作措施,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认真组织实施。建立和完善工作责任制,明确任务,落实到人,确保药品服务业取得较快发展。
  (二)加大力度,培育优势。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根据省政府统一部署和要求,紧密结合当地实际,发挥优势,突出特色,理清思路,做到发展药品服务业与发挥本地优势和资源潜力相结合,切实培育当地优势企业做大做强;做到发展药品服务业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相结合,着力抓好农村药品“两网”建设,着力构建服务农村、方便农民的药品监管网和供应网;做到发展药品服务业与药品监管相结合,正确处理政府与企业、监管与服务、公众利益与商业利益的关系,以我为主的主动承担,以我为辅的积极配合,切实肩负起药品安全的监管责任,保障群众用药安全。
  (三)统筹规划,分步实施。发展药品服务业应坚持因地制宜、统筹协调、合理布局的原则。对省政府确定的服务业三大载体中的药品经营重点企业,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大力扶持,加强指导,促进做大做强,促进其在实现率先发展上起到模范带头作用;对具备较强发展实力、区域性优势明显的药品经营企业,要鼓励、引导、培育和转化,督促实现与其他经济体联合,向药品现代物流企业的规模化和集约化方向发展;对条件差、规模小、水平低的现有药品经营企业,要引导、督促其向符合药品现代物流条件的企业靠拢,鼓励其委托大企业进行物流配送,实现融合发展、互动发展,加快改变小企业总量规模小、布局分散、竞争实力弱、药品质量管理水平低的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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