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衡阳县宇石寨旅游资源保护区
保护范围:详见附件红线图。
保护面积:135000平方米
保护措施:
(一)宇石寨内的森林资源和其他旅游资源由石市乡人民政府依法管理、保护、合理利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出让、转让。
(二)在宇石寨景区内,不得兴建破坏景观、妨碍游览、污染环境的工程设施。
(三)严禁破坏景区内的古树名木、历史遗迹。
(四)禁止在景区内擅自毁林开垦、开矿、采石、取土、破坏和蚕食林地,损害自然景观。
(五)对违反上述条款者,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五、衡阳县织女湖旅游资源保护区
保护范围:详见附件红线图。
保护面积:600万平方米
保护措施:
(一)所保护范围内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属于水库所有,任何单位和个人无权侵占,不准在库区内筑堤围田,更不准在设计最高洪水线以内搞任何建筑物。
(二)沿水库两岸周围自校核洪水位以上顺山坡向上斜距离划高山100米,矮山以分水岭为界,作为水土流失保护区,在此范围内,只能植树造林,保持水土,严禁毁林开荒,乱挖乱种。
(三)水库水面由管理所经营,严禁炸鱼、毒鱼、捕鱼,违者依法处理。
(四)大坝保护范围不挖土取石,不准搞任何建筑物,只能种草。大坝300米之内不准放炮取石。
(五)管理所保护范围内绿化面积,严禁乱砍滥伐和盗伐,违者报司法机关处理。
六、衡阳县岣嵝峰旅游资源保护区
保护范围:东南与佝偻乡、石园乡相连,西北与界牌镇、同庆乡和南岳区、衡山县接壤(详见附件红线图)。
保护面积:2067公顷
保护措施:
(一)凡在本行政区域内从事森林公园管理和在森林公园内进行旅游观光、生产经营和科学文化教育活动的单位、个人,均须遵守本规定。
(二)森林公园范围内的森林资源和其他旅游资源由森林公园管理机构依法管理、保护、合理利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出让、转让。
(三)建立森林公园管理的护林防火组织,配备护林人员,加强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消除火灾隐患;在重点防火地带设立防火标志,配备防火设施。订立护林防火公约划定护林防火责任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