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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城镇专业性蔬菜基地建设的意见

衡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城镇专业性蔬菜基地建设的意见
(衡政发[2006]1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机关各单位:
  城区专业性蔬菜基地建设,关系到城市居民基本生活问题,实施蔬菜的区域化种植,确保蔬菜质量安全,既是满足城市居民生活的现实要求,也是菜农增收的一条重要渠道,为了认真贯彻落实《湖南省城镇蔬菜基地管理条例》,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提高认识,进一步增强城镇专业蔬菜基地建设紧迫感
  由于城镇化速度加快和道路交通事业的发展,大量城镇专业蔬菜基地被征占,导致我市专业蔬菜基地面积急剧下降,而新蔬菜基地尚未建立,蔬菜产业发展严重滞后于城镇化发展水平。一是城镇蔬菜生产供应不足。大量的专业蔬菜基地被征占以后,蔬菜生产由区域化规模种植退变为零星分户种植。种植方式落后,生产管理粗放,抵御自然灾害和应变环境的能力差,既抑制了郊区菜农的增收,又不能满足城镇居民生活需求,形成了农业大市主要吃外地菜的局面。二是蔬菜质量安全缺乏保障。分户种植,散户经营,农药化肥等投入品监管制度缺乏,管理粗放,导致我市蔬菜农残严重超标,每年都有因蔬菜有机磷农残超标所引起的中毒事件发生,已严重威胁到人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成为全社会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三是城镇新菜地开发基金征缴困难。《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征用城镇蔬菜用地,必须缴纳新菜地开发基金”。《湖南省城镇蔬菜基地管理条例》于1996年制定,2002年修订。该条例明确规定了征用蔬菜用地的程序和审批、减免权限。而实际操作中,因管理不规范,使新菜地开发基金的收缴工作没有落到实处,使新菜地建设资金严重不足。因此,加强城镇专业蔬菜基地建设关系到城市居民的基本生活,能较好保证蔬菜质量安全,保护消费者的生命安全,各地要充分认识重要性,增强紧迫感,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加大工作力度,加强城镇专业蔬菜基地建设,也能促进菜农增收。
  二、合理布局,科学规划专业蔬菜基地
  要以城镇规划修编的整体框架为依据,根据基地的长效性和时效性,根据当地的自然条件,社会经济条件和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选择环境适宜区域作为蔬菜基地。各级农业部门要会同发改委、规划、国土等部门尽早做出基地建设规划,报所在地政府审批。对新建蔬菜基地面积要落实到村到户到地块,绘制成册,圈定红线图。按照整体布局,分片开发的原则,全市今明两年要建设4000-5000亩的标准化无公害蔬菜生产基地,其中市本级建设3000亩,各县市不少于500亩,要通过3-4年努力,使本地菜市场占有率大幅上升,以保证平衡上市时,平抑物价,确保市民吃上便宜菜、放心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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