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2.5 衡阳警备区司令部:负责林业生物灾害防治工作中需要部队和民兵支援的组织工作。
2.1.2.6 市农办:负责林业生物灾害信息汇总工作。
2.1.2.7 市林业局:负责市指挥部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林业生物灾害的防控的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工作。
2.1.2.8 市财政局:根据市指挥部意见和处理需要,负责及时筹措和拨付救灾资金。
2.1.2.9 市民政局:负责重大生物灾害灾情上报和协调林业生物灾害的应急救灾救助工作。
2.1.2.10市商务局:负责林业生物灾害除治工作所需要的农药、器械等必需物资的筹备。
2.1.2.11市气象局:负责提供有害生物监测预报、防治所需要的气象资料,做好与林业有害生物发生关系密切的天气预报工作。
2.1.2.12 市交通局:负责林业生物灾害防治工作的物质运输,协助市林业主管部门加强对林业生物灾害疫情的监管,防止疫情通过交通工具进行传播。
2.1.2.13 衡阳火车站:负责林业生物灾害防治工作的物资运输,协助市林业主管部门加强对林业生物灾害疫情的监管,防止疫情通过铁路系统进行传播。
2.1.2.14市邮政局:协助市林业主管部门加强对林业生物灾害疫情的监管,防止疫情通过邮政包裹进行传播。
2.1.2.15 省电信公司衡阳分公司:负责保持通讯畅通,协助市林业主管部门加强对林业生物灾害疫情的监管,防止疫情通过通信器材的包装材料进行传播。
2.1.2.16 市经委:协助市林业主管部门加强对林业生物灾害疫情的监管,防止疫情通过企业生产、销售和购进产品及其包装材料进行传播。
2.1.2.17 市出入境检疫检验局:负责国外检疫性有害生物疫情的监管工作,负责防止国外林业有害生物疫情的传入。
2.1.2.18 市工商局:协助市林业主管部门加强对林业有害生物灾害、疫情的监管,防止疫情通过市场交易传播。
2.1.2.19 市电业局:负责保持电力畅通,协助市林业主管部门加强对林业生物灾害、疫情的监管,防止疫情通过电力器材及包装材料进行传播。
2.2 组织体系的应急联动机制
林业生物灾害发生后由县市区林业生物灾害监测机构向市级林业主管部门报告,经市级林业主管部门确认后,向市指挥部报告,市指挥部根据灾害等级启动应急预案(附录1)。属检疫性林业有害生物灾情须报省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确认后再报市指挥部按灾害等级启动应急预案。
3、预警和预防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