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赣州市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赣市府办发〔2009〕5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市属、驻市有关单位:
根据《
赣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行为工作的意见》(赣市府发〔2008〕34号)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我市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工作,加强市本级各部门间的沟通协调,及时解决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工作中遇到的问题,特建立赣州市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联席会议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联席会议的主要职责
全面掌握和及时跟进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工作进度,通报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工作情况;督促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落实各项工作措施;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和条块结合方式,协商解决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工作中出现的热点、难点问题;研究制定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工作措施,协调解决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落实上级关于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工作其他有关事项,确保我市查处无证无照经营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联席会议的组织机构
联席会议成员由市政府分管领导及相关单位负责人组成。会议由市政府分管领导或委托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召集。成员由市工商局、市公安局、市消防支队、市卫生局、市文化局、市环保局、市规划建设局、市质监局、市安全生产监督局、市城管局、市国土资源局、市食品药品监督局、市经贸委、市劳动保障局、市交通局、市农业局、市烟草专卖局、市矿管局、市新闻出版局、市人事局、市林业局、市财政局、市广电局、市电信公司、市旅游局、市法制办、市监察局、市盐务局等28个单位的相关人员组成(见附表)。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工商局(电话:8224511,传真:8225445),负责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市工商局局长陈伟光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三、联席会议的工作机制
(一)不定期召开会议。每次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要根据分工汇报工作情况,重点反映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同时要及时总结情况,将会议议题表提交联席会议办公室,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汇总议题并经召集人同意后下发会议通知。参会单位不局限于成员单位,必要时将邀请其他单位参加。